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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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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240名教师公告
2017-07-02 07:50:0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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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考试资讯:
公告发布时间:2017-06-30 截止日期:2017年7月15日
  • 所属省份:湖南 工作地点:郴州市 招聘人数:240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北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专业教师24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北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czbeihu.gov.cn/jyj)。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3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1年7月3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76年7月3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到报名截止日,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到报名截止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北湖区在编在岗教师(含北湖区“三支一扶”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北湖区教育局后栋会议室(北街张家巷龙骨井58号)。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好《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②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份,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③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⑤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⑥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所有需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资料按以上顺序进行装订。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200元。

    6.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7月16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7月17日15:3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7月17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7.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北湖区教育局人事股凭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北湖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35-2121072)。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个别紧缺学科岗位视报名情况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至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1科:《教育基础知识》;报考初中及以上教师岗位的(含心理学咨询教师),笔试科目为2科(一套试卷):《教育基础知识》(约占50%)和招聘学科专业知识(约占50%)。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7年8月上旬在北湖教育信息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前对入围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对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相关规定在北湖教育信息网上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采取试教(上微型课)的形式。

    4.面试内容。小学和初中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英语试教内容为初中学科现行教材;其它学科试教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5.面试成绩。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北湖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区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后由区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应在北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czbeihu.gov.cn/jyj)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建立全市统一的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市(含县市区)参加考试的行为。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 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并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7.面试后,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以依次递补一次;永春中心学校、芙蓉中心学校、大塘中心学校、南溪中心学校可以进行第二次递补。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考务咨询、技术支持:0735-2121072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0735-2121071。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北湖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湖区教育局

    2017年6月30日

    来源:

    http://www.czbeihu.gov.cn/jyj/9381/content_162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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