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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强化中小学领导班子建设,树立“有为有位”的鲜明用人导向,根据《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选拔、培养骨干校长为重点,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为目的,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核心,加快选人用人制度改革,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开拓创新、专业化水平较高、充满生机活力的中小学校长队伍,促进全区基础教育健康、持续、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范围、职位及名额
1.公开比选范围:田家庵区属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2011年区政府统一分配至曹庵镇、史院乡的中小学教师);
2.小学职位及名额:田六小校长1名,田十六小副校长1名;
3.初中职位及名额:龙湖中学副校长1名,淮河中学(洞山中学东校区)副校长2名,朝阳中学(洞山中学朝阳校区)副校长2名。
四、资格条件及具体要求
1.具有比选职位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2.男教师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2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7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具有4年及以上教育教学经历,工作业绩突出;
5.须取得一级教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连续3年(2014、2015、2016)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7.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8.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只能报考小学校长、副校长职位,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既可以报考小学校长、副校长职位,也可以报考初中副校长职位。
以上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关年龄、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年限及年度考核结果等均以个人人事档案记录及原始证件、资料为准。凡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和立案待处理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比选。
五、方法步骤
公开比选采取个人自荐、学校推荐、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组织领导专家组面试、差额考察、组织决定等方式进行。
(一)宣传动员。本次公开比选工作是我区在教育系统选人用人机制的有益探索,要在广大教师中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田家庵之窗、田家庵区先锋网、区教育局网站要同时发布公开比选工作方案,各中小学校要召开动员会议,公布公开比选的基本原则、范围职位、资格条件、方法步骤和纪律要求等内容,鼓励符合条件者踊跃报名,营造公开比选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时间从7月20日开始,截止至7月26日下午5:30。报名地点由各中小学校自行确定,参加比选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校指定地点报名,逾期视为放弃。要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经现场与原件核对无误后留存,退回原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职数比例达不到5:1要求的,由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比选。
(三)报名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各中小学校要召开党组织及领导班子会议,对本校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在报名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名结束后,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将报名者的相关报名材料报送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
(四)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各中小学校初审后的报名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比选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职数达不到5:1比例的,由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比选。资格审查将贯穿此次公开比选全过程。
(五)组织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方式。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比选条件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学校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普通教师测评和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时,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派人全程参加,负责民主测评表的填写说明、发放、回收和汇总工作。民主测评分值为100分,其中,学校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占20%,普通教师测评占50%,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测评占30%。
2.民主测评的等次及分值。民主测评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好”等次的打分范围为90-100分,“较好”等次的打分范围为80-89分,“一般”等次的打分范围为60-79分,“差”等次的打分范围为59分以下,打零分的为废票。参加测评人员根据被测评人的政治素质、领导能力、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在相应等次分值范围内打出具体分值。
3.参与测评人员范围。学校组织测评人员的范围为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普通教师;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测评人员范围为全区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民主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统计加分
参加比选人员有下列情形者可享受加分,总加分实行5分封顶制。
1.被国家部委及省委、省政府授予综合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3分,单项荣誉称号的加2分;
2.被省直部门及市委、市政府授予综合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2分,单项荣誉称号的加1分;
3.被区委、区政府及市直部门授予综合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1分,单项荣誉称号的加0.5分;
4.现任副校长的加1分。
同一类奖项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计分,表彰级别的认定以表彰机关行政级别为准。具体奖项的认定由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统一标准。
(七)确定面试人选。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比选人员的民主测评得分及加分得分高低,按比选岗位职数1:5的比例提出参加面试建议人选(得分相同的一并列入),报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因取消面试资格空缺人选按民主测评及加分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八)组织面试。公示结束后,及时组织领导专家组对人选进行面试,面试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分值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比选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面试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确定考察对象。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民主测评得分、加分及面试综合得分高低,按比选岗位职数1:2的比例提出差额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得分相同的一并列入),并报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
(十)差额考察
1.组建考察组。考察组由政治素质高、熟悉干部工作业务的同志组成,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等单位抽调人员。
2.实施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主要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分别对差额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征求区纪检、卫计、综治、信访、安监、环保、公检法等部门的意见,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十一)组织决定。考察组将人选考察情况向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后,由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公开比选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建议人选,并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经任前公示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需要进行任职试用的,按照任职试用期的有关规定办理。参加比选者应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区公开比选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工作是深化教育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的重要举措,整个过程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切实加强公开比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比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编办等部门组成的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比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2.严格程序,精心组织。此次公开比选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比选工作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密切配合、周密组织,严把条件关、程序关、审核关,增强公开比选工作透明度,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严肃认真、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此项工作。
3.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区纪委要全程监督公开比选工作的各个环节,并设监督电话。严格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规定,参加比选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比选工作的公正进行。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得擅自泄漏比选各阶段导向性、结论性信息。对比选期间发生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托关系、打招呼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比选结果,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本工作方案由区公开比选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2698091
区纪委监督电话:2698105
原标题:2017年田家庵区第一次公开比选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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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田家庵区第一次公开比选中小学校长、副校长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田家庵区委
2017年7月20日
Choose a life of action,not one of ostentation. 要选择行动的一生,而不是炫耀的一生.
Falsehood like a nettle stings those who meddle with it. 谎言似荨麻,谁玩谁被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