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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法(二)
2012-07-20 21:18:34 来源: 作者: 【 】 浏览:350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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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2.评标专家的选取
  (1)专家来源
  1)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
  2)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
  (2)选取方式
  1)随机抽取——一般项目
  2)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复杂的项目
  3.评标委员会成员职业道德与保密义务
  (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
  (3)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人的财物或好处
  (4)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它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对外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信息与情况。
  (二)评标标准和方法
  1.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审
  2.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三)按废标处理的情况
  1.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按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无法辩认的
  6.多份投标文件或一个投标文件中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如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重新招标
  特别注意
  1.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的规定,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盖章,只要有一个,就不能被认定为废标
  2.但是,如果招标文件中规定了必须同时有单位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的,属于对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如果缺一项,可按照“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这一条,判定为废标。
  3.如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必须同时有两项,则不能认定为废标。
  例题讲解
   某建筑公司所投的投标文件中只有单位的盖章而没有法人代表的签字。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
  建筑公司认为不当,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关于废标的规定,单位盖章与法人的签字或盖章只要有一项就不能认为是废标。
   评标委员会的理由是:招标文件上明确规定了必须既要有单位的盖章,也要有法人代表的签字,否则就是废标。
   依据是“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与补正
  1.可以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实质性内容
  2.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五)评标报告
  1.评标过程必须严格保密
  2.评标完成后,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
  3.抄送有关行政部门
  4.评标报告有全体成员签字
  5.如持有异议,可以书面阐述意见与理由
  6.不签字又无书面陈述理由,视为同意结果
  7.提交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解散
  (六)中标侯选人
  1.推荐的侯选人1~3人,并排好顺序
  2.中标人的条件
  (1)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价格最低,但低于成本的除外
  3.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价格、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七)法律责任
  1.影响公平竞争的法律责任
  (1)给予警告
  (2)没收收受的财物
  (3)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4)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资格,不得再参加评标活动
  (5)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与投标人先行谈判的法律责任
  (1)给予警告
  (2)对单位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给予处分
  (3)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例题
  1.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招标人可以完全按自己的意愿确定中标人
  B.对投标人报价进行评审时应当参考标底
  C.评标过程必须保密
  D.招标人与投标人可就投标价格以外的内容进行谈判
  答案 C

  七、中标的要求
  (一)确定中标人的程序
  1.中标人由招标人确定,在评标报告提交后15日内确定,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的30个工作日前确定
  2.中标人必须在中标侯选人中确定
  3.必须招标的项目,应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
  4.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二)中标通知书
  1.由招标人发给中标人,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不得以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等作为中标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三)签订合同
  1.自中标通知书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如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有矛盾的合同,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3.担保-履约保证金
  (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提交,拒绝视为放弃中标
  (2)招标人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必须同时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3)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应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垫资
  (1)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
  (2)对垫资以及利息有约定的,可以支持其返还请求,但利息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部分不予支持
  (3)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4)对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不予支持
  (四)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适用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2.由招标人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与评标报告的区别)
  3.在确定中标15日内
  (五)法律责任
  1.非法确定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1)中标无效
  (2)责令改正
  (3)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10‰的罚款
  (4)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处分
  2.非法订立合同的法律责任
  (1)责令改正
  (2)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10‰的罚款

  八、招标程序
  (一)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设计及概算已批准
  3.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等已核准
  4.资金来源已落实
  5.有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二)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
  (1)招标信息的发布
  1)发布招标公告
  2)必须招标的项目,应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网络等媒介发布
  2.邀请招标
  (1)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情况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潜在投标人少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项目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价值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2)邀请招标的对象数量
  3家以上
  (三)资格审查
  1.资格预审-如不合格,后果是不得参加投标
  2.资格后审-如不合格,后果是视为废标
  (四)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出售
  (1)招标人可出售招标文件
  (2)文件出售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招标文件可以收费,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4)发出公告或文件后,招标人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2.招标文件的内容
  (1)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2)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
  (3)投标报价要求
  (4)评标标准
  3.招标文件的要求
  (1)原则性要求
  (2)对技术的要求
  (3)对时间的要求
  1)可以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
  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接受人。
  2)确定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3)确定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中标人签订合同。

  九、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代理
  (一)招标组织形式
  1.自行招标
  2.委托招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与利益关系
  2.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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