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砖)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砖)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