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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重点题精析 •      建筑法相关知识(三)
2012-03-08 21:25:24 来源: 作者: 【 】 浏览:549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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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对比题目,即可得到答案。

• 4.关于工程发包,如下表述正确的是(    )。

•    A.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    B.禁止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    C.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    D.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可以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    E.只能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 答案:AC

•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筑法》禁止肢解工程发包的规定。根据《建筑法》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 5.禁止建筑施工企业(    )。

A.允许其他单位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B.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

C.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D.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E.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答案:ABE

•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筑法》关于承揽工程的有关规定。《建筑法》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6.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  )。

A.必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B.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C.必须经由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重新签订分包合同、D.建设单位应当重新领取施工许可证

E.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 答案:BE

•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筑法》关于分包的有关规定。《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7.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    )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改正。

•    A.监理企业的规定  B.建设单位的要求  C.工程设计要求   D.施工技术标准  E.承包合同

• 答案:CDE

•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筑法》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规定,《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这里需注意的是,建设单位的要求不是监理人员判断施工单位工作好坏的尺度,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才是判断的尺度。

• 8.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    )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A.监理企业的责任、B.工程监理企业、C.监理的内容、D.监理权限 、E.规划的内容

• 答案:BC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筑法》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法律责任。《建筑法》规定: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回答此题需要注意区分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权限等内容。

•9.工程监理企业不得(    )。

A.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有隶属关系、B.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降低工程质量

C.与设备生产单位有隶属关系、D.转让工程监理业务、E.在开工前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定

• 答案:ABCD

•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筑法》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法律责任。《建筑法》规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不得转工程监理业务,建设监理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降低工程质量。

• 10.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分包的(    )。

A.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B.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C.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D.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E.造成损失的,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答案:ABDE

•    解析:《建筑法》第67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

   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11.下列各种违法行为中,需要违法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是(    )。

•    A.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造成损失的

•    B.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分包,造成损失的

•    C.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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