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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2011年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
2011-11-16 19:47:31 来源: 作者: 【 】 浏览:192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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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

  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为305分;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的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

  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Tags: 责任编辑:91kaosh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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