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0时至7月5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西藏自治区设汉文、藏文试卷考点、考场。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在军队司法行政部门报名。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打印版)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上传要求:(1)上传1张照片内必须包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完整内容;(2)照片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认;(3)文件格式为JPG格式;(4)文件大小应小于1M。
????4.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报名人员单位政工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五)考试费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交纳报名费。依据[藏发改办]108号规定,每名考生考试费为240元,报名人员只有交纳报名费后才最终完成报名。报名人员交纳报名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六)准考证
????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应于9月4日至9月18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9日、20日。
????试卷一: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与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三)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司法部在9月21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9月24日晚20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凡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以在9月24日晚20时至9月28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在“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司法部组织专人汇总情况,整理意见,提交“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经“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评阅依据。
????(四)考试纪律和要求
????1.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涂、作答;遵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2.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参考时,除携带必须的考试用具外,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考试开始后,应试人员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评卷。
????2015年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于2016年7月31日前,持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或放宽政策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二)咨询有关国家司法考试相关政策事项电话: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0891)6285672
????日喀则市 (0892)8824337 山南地区(0893)7822460
????林芝地区 (0894)5822751 昌都市 (0895)4824214
????那曲地区 (0896)3820858 阿里地区(0897)2824733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