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2011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汇总回避
2011-09-25 19:39:13 来源: 作者: 【 】 浏览:174次 评论:0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回避

 

  (一)回避的对象

 

  1、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及都忍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2、检查人员

 

  3、侦查人员

 

  4、书记员

 

  5、翻译人员

 

  6、鉴定人

 

  (二)回避的决定

 

  1、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决定

 

  2、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回避,由本院检委会决定

 

  3、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及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Tags: 责任编辑:91kaoshiwang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2011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汇总.. 下一篇2011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汇总..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