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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出题老师观点试题第十讲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
2012-05-13 17:12:21 来源: 作者: 【 】 浏览:349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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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讲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考点大预测〗

1.掌握程度:熟练+部分考点“深化”,相对于前一讲,在掌握程度上要求要略高一点;

2.妨害公务罪的认定:抽象危险犯

3.赌博犯罪、司法秩序的犯罪、毒品罪犯等犯罪形态没有十分重要和次重要的区分,考生应比较全面掌握本章犯罪的罪与罪之间的关系。

 

【例59】关于妨害公务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全)。

A.甲看到朋友乙与丙打架,便上前将丙打成重伤,实际上丙是便衣警察,正在抓捕乙。甲没有妨害公务罪的故意,只有故意伤害罪的故意,所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B.祝无双误以为燕小六在追杀白斩堂,便将燕小六打倒在地,实际上燕小六是便衣警察,正在追捕白斩堂。祝无双属于假想防卫,因为没有过失,所以无罪。【职务行为是否合法当然应以实施职务行为时为基准进行判断,即以行为时的具体状况为基础进行客观判断,而不能在事后进行纯客观的判断。】

C.妨害公务罪的暴力只包括致人轻伤,不包括重伤。行为人如果故意致人重伤或故意杀害执行人员,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害罪论处。

D. 妨害公务罪的暴力包括对物暴力。

E.妨害公务罪是抽象危险犯,不需要发生现实的妨害执行公务的结果,也不需要达到导致公务员身体伤害的程度。

F.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普通货物,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第341条),非法经营罪,同时触犯妨害公务罪的,数罪并罚。

G.实施走私毒品犯罪(第347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第318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21条),同时触犯妨害公务罪的,只按该三种犯罪论处,并加重处罚,不再定妨害公务罪。

 

【例60】关于招摇撞骗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A.招摇撞骗罪,包括冒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如国企领导、大学校长,包括冒充高干子弟、烈士子女、战斗英雄劳模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错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C.冒充武警招摇撞骗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D.甲以获取财物的目的,冒充警察去抓赌,要求赌客都交出钱财,成立诈骗罪。

 

【例61】关于国家公文、印章、证件信用的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全)。

A.买卖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成立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B.当事人一方出卖民事判决书,不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

C.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后,又利用该公文、证件、印章实施其他犯罪的,从一重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

D.盗窃、抢夺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的,成立盗窃、抢夺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罪。但毁灭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的,成立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E.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

F.刑法并不处罚购买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而提供照片、预付现金等只是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不可缺少的行为,易言之,提供照片与预付现金,没有超出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范围,既然如此,就不宜认定为犯罪。

 

【例62】关于聚众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全)。

A.购买枪支、弹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并使用这些凶器聚众斗殴的,应并罚;斗殴结束后,将落败者当做“战利品”扣押的,构成聚众斗殴与非法拘禁罪并罚。

B.聚众斗殴的斗殴行为必须具有对合性,如果一方没有斗殴行为,则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寻衅滋事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C.成立聚众斗殴罪虽然需要多人参与,但不要求斗殴的双方都必须三人以上(不要求对合性)。例如,一方二人、另一方三人以上进行斗殴的,仍然成立本罪

D.对于一般的斗殴助势行为,不宜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但是聚众斗殴团伙的成员,为使本方胜利,虽未参加打斗,但是在现场助势的,对本方成员提供精神支持的,系本罪共犯。

 

【例63】关于黑社会性质的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

A.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后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B.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规定的“发展组织成员”,是指将境内、外人员吸收为该黑社会组织成员的行为。对黑社会组织成员进行内部调整等行为,可视为“发展组织成员”。

C.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参加者,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犯罪处罚。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加重处罚。【错误。从重处罚】

E.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贿赂后,实施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而窃取、刺探、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数罪并罚;

 

【例64】关于赌博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全)。

A.诱赌行为应以赌博罪论处;至于在赌博过程中采取欺诈手段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俗称“赌博骗局”)应以诈骗罪论处。对于设置赌博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又向索要钱财的人施加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成立(转化)抢劫罪。

B.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构成犯罪的,定非法经营罪

C. 赌博罪是常业犯。

D.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F.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例6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BDE)。

A.伪证罪的犯罪主体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

B.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主体只能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发生在任何诉讼中;【错误。刑事诉讼】

C.司法工作人员犯妨害作证罪的,从重处罚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从重处罚【错误,司法工作人员】

E.刑讯逼供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错误,司法工作人员】

F.打击报复证人罪的主体是任何人

G.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

H.徇私枉法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例66】关于证据的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E)。

A.伪证罪必须是在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一、二审判决过程中。在立案之前捏造犯罪事实的,导致刑事诉讼程序错误启动的,构成诬告陷害罪。

B.在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可以随时聘请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自原告提起自诉之时,可成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公诉案件中,自移送审查起诉后,可成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但是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获得律师帮助,律师在此阶段可成立辩护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C.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威胁、引诱等方式指使证人作伪证的,成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法条竞合),但是,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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