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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出题老师观点试题第第十一讲 侵犯财产犯罪
2012-05-13 17:13:32 来源: 作者: 【 】 浏览:190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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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讲  侵犯财产犯罪

〖考点大预测〗

1.本次考点预测重点把握“个别和特殊”的考点,不作“铺盖式考点押题”工作,但提醒考生注意:(1)财产犯罪仍是重中之重,与前几章相比,要求“深度”而非“了解”。(2)为了在较少的题目中体现更多的考点,很多题目不是采用案例形式,而是采用了“考点”形式,请考生务必把握“本质”,灵活运用。(3)2009年的本章题目不会“偏、怪、难”,但是,会有部分考题与07、08年的考题风格不同。

2.提示考生要对侵占罪重点关注:侵占不法委托物观点的变化。

3. 共同占有问题

4. 找钱诈骗问题

5.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盗窃罪的区分

 

【例75】关于侵占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

A. 甲乘坐出租车回家,下车拿行李时,手机无意中从口袋滑落,司机乙从反光镜中发现甲将手机遗落在后座上,未声张。甲取行李后关门,刚走2米,突然想起手机可能落在车上,转身回去找,发现司机乙已经快速开车驶离现场,乙构成侵占罪。【错误。盗窃罪】

B. 被告人金某在自己经营的卖淫场所,和卖淫者曹某约定,金某替曹某保管嫖资,金某从曹某处收取嫖资的一半,但是后来金某利用自己的优势,不向曹某交付嫖资的一半,金某构成侵占罪。【正确。不法委托物可以成立侵占的对象。这是周光权教授的观点】

C. 甲所在的公司安排其从事的业务是从乙公司收取走私款,甲“黑吃黑”,成立职务侵占罪【正确】

D. 甲将自己的名画借给乙观赏,当甲找乙索要时,乙谎称名画已经遗失,乙成立诈骗罪【错误,侵占】

 

【例76】关于抢劫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HKL)。

A. 抢劫罪的暴力一定是对人暴力,而不包括对物暴力。【错误。抢劫罪的暴力也可以是对物暴力,而非一定是对人暴力,如聚众“打砸抢”过程中毁坏或抢走财物的,暴力就可以是对物暴力。】

B. 行为人甲和乙喝酒,甲一直劝酒,乙酩酊大醉,甲产生取财的故意,取走乙的钱包,甲利用了先前的暴力行为,构成抢劫罪【错误。劝酒后才产生夺取财物的故意,只构成盗窃】

C. 行为人为了取得他人的手机,将被害人灌醉后窃取手机的,由于喝酒不是暴力行为,所以不构成抢劫,而只构成盗窃罪【错误,属于其他方法】

D. 甲对乙使用暴力后,发现乙身无分文,便跟随乙到20里外的家中取财物,由于抢劫罪要求“当场”,所以本案不构成抢劫,而构成绑架。【错误。不能对当场做狭隘的理解】

E. F尾随妇女G到某偏僻处,持玩具枪威胁G交出身上全部财物。G奋力挣脱并逃跑,在此过程中,G的钱包掉在地上,G对此毫不知情。追赶上来的F拣起钱包离开现场。对F应当认定为抢劫罪和盗窃罪【错误,注意,周光权教授认为是侵占而非盗窃,属于遗忘物。】

F. 行为人甲基于强奸的目的对乙实施了暴力,待乙无力反抗后,甲突然产生了不法取财的目的,进而取得乙的钱包的行为利用了先前的暴力,与先实施暴力再取财无异,成立抢劫罪。【错误。对一个手段行为做了两次评价,只能认定为(公开)盗窃罪】

G. 甲以抢劫的故意进入乙的家中,发现家中无人,取得财物时,乙突然回家,甲为了获取财物对乙施加暴力,进而保有财物的,构成事后转化抢劫。【错误,突变抢劫,不适用269条】

H.在正在飞行的飞机上抢劫的,构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处断。【正确】

I.行为人甲实施抢劫行为后,遇到自己的仇人乙,顿起杀机,将乙杀死,由于抢劫致人死亡的包括故意杀人行为,所以对甲只定一个抢劫罪即可,无需与故意杀人罪并罚【错误,该条结果加重犯只包括为了当场取财而杀死被害人的,不包括在抢劫机会中的杀人】

J. 行为人甲实施抢劫行为后,出于灭口的故意起杀机,将乙杀死,由于抢劫致人死亡的包括故意杀人行为,所以对甲只定一个抢劫罪即可,无需与故意杀人罪并罚【错误】

K. 行为人甲对乙实施抢劫,乙被甲的暴力行为吓的心脏病突发而死亡属于抢劫致人死亡,加重处罚。【正确】

L. 交警冒充武警,以缉私名义抢劫的,属于冒充军警抢劫【正确,此种军警冒充彼种军警属于本款内涵】

 

【例77】关于盗窃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 A半夜醒来,发现小偷B进入自己的房间行窃,但是A胆小如鼠,发现B身高体壮,长相残酷无情,且想到自己家中无太多值钱财物,就蒙头大睡,在B出门之际,A大声呼喊,B的行为构成抢夺罪。【错误,公开盗窃】

B. 甲与乙、丙、丁共同经营果园,甲受托经营管理果园,甲将果园的水果全部摘掉出卖并携款潜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非侵占罪。【正确,共同占有问题,数人对财物共同保管的场合,其中一人未经他人同意便共同占有为一人占有的,构成盗窃罪】

C. 甲聘用乙为其装修祖传的房屋,乙发现甲房屋墙中藏有大量金条,由于该金条系甲祖上流传,甲并不知道墙中有金条的事实,所以甲对金条没有占有的意思和事实,乙将其占有己有的行为属于侵占(遗失物)罪。【错误。占有的意思是概括的、抽象的意思】

D. 甲乘坐出租车后,将手机遗忘在出租车上,司机没有察觉,后来的乘客丙发现后将手机拿走。由于甲已经将财物遗失,所以不可能占有财物,手机对甲而言是遗忘物;由于司机没有认识到手机的存在,所以司机没有占有的意思,手机也不归司机占有,所以丙的行为只能定侵占(遗忘物)罪【错误,占有的交替问题,新的占有关系成立,司机只要有概括的意思就可以了】

E. 盗窃到财物后,将财物用作担保物,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的,由于盗窃罪属于状态犯,上述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的行为,只定盗窃罪,不再认定合同诈骗罪【错误,侵犯了新的法益】

F. 甲在火车上丢失一枚戒指,乙发现戒指后将其据为己有,当甲要求广大乘客查找自己身旁是否有戒指时,乙没有吭声。即使该戒指对于甲来说属于遗忘物,但根据占有的交替的理论,该戒指也归乘务员占有,所以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非侵占罪【错误。占有的交替适用支配力强的场合,如在银行取得他人财物构成盗窃,但是火车上上下车极为频繁,列车员对财物的支配力很弱,不能承认列车员的占有。所以本案构成侵占罪】

 

【例78】关于抢夺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

A. 出租车司机甲见乘客乙下车后等候其打开后备箱门取行李,突然产生获取他人财物的想法,便突然开车将财物拉走,甲的行为构成抢夺罪。【错误,盗窃,公开盗窃,这是周光权教授的观点】

B. 甲假装到金店选购金首饰,待服务员乙将金戒指交给乙观赏的时候,甲突然拿起戒指就跑,乙大喊抓贼。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正确。公开盗窃】

C. 甲抢夺被害人乙佩戴的金项链的时候,乙抓住甲的衣角,甲跑速过快,将乙带倒,乙的头碰巧碰在一块石头上,甲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处断。【正确】

D. 甲携带外形极为逼真的塑料仿真自动步枪进行抢夺,判断“危险”应从行为时进行判断,在本案中由于一般人都会认为该枪是真枪,所以甲构成抢劫罪。【错误,事后的判断凶器的杀伤力的高低。】

E. 甲利用摩托车飞车抢夺被害人乙的背包,乙紧紧抓住背包不放,甲拖着乙前行100米左右,乙实在无法忍受,松开手,根据司法解释,甲的行为构成抢夺罪【错误。已经转化为抢劫罪,对人暴力】

 

【例79】关于诈骗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

A. 甲欠乙40万元,甲将钱归还后便得癌症死亡,甲死后,甲的妻子不知甲已经归还,便提出要归还乙欠款,乙没有吭声,甲的妻子便还了乙40万元。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正确。不作为的诈骗】

B. 甲购买家具,由于售货员的计算错误,多找了甲10000元,甲没有吭声,甲构成诈骗罪【错误,“找钱诈骗”虽然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售货员的过错在先,不宜认定为诈骗罪(周光权)】

C. 诉讼诈骗的应当认定为诈骗罪;

D. 甲假扮顾客选购金银首饰,对售货员谎称另有顾客需要售货员帮助,待其离开后将金项链放入怀中带走的,构成诈骗罪【错误。盗窃罪】

 

【例80】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D)。

A. 甲欠乙一万元的赌债,乙声称如果甲不还钱,就将甲嫖娼的事实公布于众,甲基于恐惧交付赌债,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错误,不构成,主张可以是非法的】

B.甲欠乙一万元的赌债,乙声称如果甲不还一百万(99万利息),就找黑社会“修理”甲,甲基于恐惧交付赌债,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正确,明显超过债权数额】

C.甲欠乙一万元的赌债,乙纠集10人携带枪支要债,声称如果甲不还钱,就“修理”甲,甲基于恐惧交付赌债,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正确,行使权利的手段明显超过相当程度】

D. 世间只有两张“清龙”邮票,甲将乙的该邮票盗窃后撕毁以使自己的邮票升值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正确。张明楷认为:有利用的意思;周光权认为无利用的意思。周的解释是:赚取更多的钱财的行为依然是依靠自己手中的邮票,而不是毁坏财物而实现,经济利益不能负载在被毁坏的财物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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