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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考大纲之民法   第九章 共有
2012-05-11 21:51:14 来源: 作者: 【 】 浏览:112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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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共有

  基本要求:

  了解:共有的概念、特征,准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

  理解:共有物的分割,共同共有的类型。

  熟悉并能够运用: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的基本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有的概念  共有的特征  准共有的概念

  第二节  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的概念与性质  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  共有物的处分  共有物的管理及费用负担  共有人之间的物上请求权)  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  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义务)  共有物的分割(实物分割  变价分割  作价补偿)

  第三节  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  共同共有的类型(夫妻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  共同继承的财产  合伙财产)
Tags: 责任编辑:91kaosh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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