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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试卷三真题及答案(二)
2015-09-07 20:54:3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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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小学。不久因宋某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将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使用,用细钢筋取代粗钢筋,造成其承建的一座礼堂坍塌,损失四十余万元。为逃避制裁,宋某找到任某公司经理的同乡金某商议对策,恰逢金某因倒卖许可证和走私文物等事发正被追查,金某提出让宋某先到其在边境的一无亲家暂避。行前金某交宋两万元作路费,并请宋将自己倒卖许可证和走私的凭据一并带走。宋某走后,金某恐其难逃法网,遂命其表弟覃某带刘、黄二人(均系劳改释放人员)在途中将宋某干掉。覃某闻言色变,说此举恐有杀身之虞,劝金某放弃。金某诡称只要覃某将自己的一亲笔信带给刘、黄二人,并随其找到宋某,不必覃动手。覃默许,于是金某当着覃某面写了信,并给覃三万元,打发覃上路。覃在途中将金某的信交给刘、黄二人,假说自己另有急事,一切事由可与金某直接联络,遂于中途下车。刘、黄二人寻至宋某,欲施毒手,经宋某苦苦哀求并许以重金,遂放过宋某。返回后谎称事毕,各从金某处得"赏金" 一万元。后宋某向当地公安机关自首。 问:
1.宋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
2.金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
3.覃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不构成,请说明理由;如构成犯罪,也请说明理由。
4.刘、黄二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如构成犯罪,其触犯的罪名是什么?为什么?
5.宋某尚未捐出一万五千元赌资是否应当追缴?为什么?

十、(本题5分)
1.甲从乙处购得服装三包,约定三日后付款,并给乙写下一欠款字据。后甲因不了解市场情况变化,一件也未能脱手。为避乙催款,甲躲往外地。三周后,乙不见还款,遂邀其弟共赴甲家催要。为防不测,二人各携大号水果刀一把。至甲家得知服装被锁于院内一储藏杂物的小木棚内。乙提出将服装拉走,遭甲父、兄、妻、女阻拦。乙弟于是掏出刀来,众人见状后退。乙遂撬开门锁将三包服装拉走。
问:乙犯了何种罪名,依据是什么?
2.设:甲父将乙等拉走服装事向公安部门报案。乙和其弟对上述事实矢口否认,并出示甲给其留下的欠款字据做为凭证,表示还要继续向甲索要服装款。问: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应该如何认定乙和其弟强运服装的行为,为什么?

十一、(本题15分)
华沂与华汶系同胞兄弟,母早丧,父华美斋在50年代初侨居R国至今。
1984年2月,华汶在华沂处看到四只玉雕古瓶,煞是可爱。经询兄,方知是乃父出国前交哥哥保管的。华汶便要取得其中两只。华沂说,我只是保管人,不能给你,华汶无话。
1986年3月,华美斋病逝在R国。华汶便催哥哥议分古瓶。于是,兄弟特定在4月7日同赴胞叔华美堂家,在叔叔主持下议分。
4月5日,华汶遇急事必须出外地一趟。决定由未婚妻庄若君代其赴7日之约。临行前给华沂和华美堂写了信,表明"由小庄作全权代表"。
4月7日,庄若君携华汶致其叔、兄之信前往赴约。她先到华沂家,见其家境困难,颇感不忍,然后与华沂同来华美堂家。在议分古瓶时,庄说华汶重手足之情,念哥哥生活困难,决定一只古瓶也不要,全部由哥哥继承。华沂与华美堂劝庄慎重考虑,好说歹说,无奈庄一口咬定华汶执意不要,她作为代表无权改变所受之命。v华美堂见事已至此,便命华沂制作遗产分配协议一份,由华沂和庄若君签署,他则作为中人附签。
华沂深感庄若君贤惠大度,为弟弟与庄定婚而欣喜。分瓶后,便挑四瓶中最珍贵的羊脂玉瓶一只赠给庄。庄不肯收,但经不住华沂与华美堂的轮番劝说,只好收下。在携瓶回家的路上,庄失手把瓶跌到地上,碎成若干片。
华汶从外地归来,听庄介绍分瓶结果,气得死去活来。一方面宣布与庄解除婚约,同时找华沂、华美堂要求重分古瓶。华美堂怒斥华汶无理取闹,华沂则表示,愿在所剩三瓶中任弟选取一只,但华汶不依。同时,华汶又要庄若君赔偿羊脂玉瓶。
请选择正确的判断或结论并简要作答(若选定某方案,请在其编号前( )内
打"√",然后回答。只作选择者不得分,下同)
( )A.华氏兄弟继承其父所遗古瓶,应当适用我国法律。理由是:
( )B.华氏兄弟继承其父所遗古瓶,应当适用R国法律。理由是:
( )C.4月7日所订分瓶协议有效。理由是:
( )D.4月7日所订分瓶协议无效。理由是:
( )E.庄若君毁瓶构成侵权行为。理由是:
( )F.庄若君毁瓶应向华汶赔偿。理由是:
( )G.庄若君毁瓶应向华汶与华沂赔偿。理由是:
( )H.庄若君毁瓶属于自己的私事。理由是:

设:6月5日,国外传回华美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古瓶四只分割如下:
1.其中两只留给华沂;
2.另外两只赠送杜梦海(华美斋老友);
3.羊脂玉瓶只能给杜梦海。该杜闻讯后,即表示接受古瓶。
请选择并回答:
( )I.杜梦海有权请求交付羊脂玉瓶。理由是:
( )J.杜梦海应向华沂请求交付羊脂玉瓶。理由是:
( )K.杜梦海应向庄若君请求交付羊脂玉瓶。理由是:
( )L.杜梦海也可向华美堂请求交付羊脂玉瓶。理由是:
( )M.庄若君毁瓶,应向杜梦海负赔偿责任。理由是:
( )N.庄若君毁瓶,无须向杜梦海负赔偿责任。理由是:
( )O.杜梦海无权请求交付羊脂玉瓶。理由是:

设:处理华美斋遗嘱事宜完毕,当事人无异议。数日后,县博物馆派员持日前刚收到的华美斋1986年1月7日致县人民政府函来找华沂。该函称:古瓶四只,乃老朽珍藏。兹献人民,恳请县府为吾老友胡汉珊先生昭雪,以慰我献宝人将死之心(按:该胡日据时任该县伪县长,被我抗日游击队镇压)。 县长指示:"该华所提条件违法、可恶,应予驳回。古瓶由博物馆照收"。
请选择并回答:
( )P.华美斋遗赠所附条件违法,该遗赠无效。理由是:
( )Q.华美斋遗嘱所付条件虽然违法,该部分应属无效,遗赠本身仍然有效。理由是:

设:若干年后,庄若君找出被其跌碎的古瓶碎片,请匠人复原成功(花去修复费三千元),卖与某冯,得价款三千元。华汶闻知,急找冯回赎。冯诈称有人愿出价六千元,尚且未卖,三千元岂能赎回!华汶强求不舍。冯请匠人仿制假瓶相赠,华汶硬将三千元塞给冯,冯拒收。华汶说,你增我瓶,我赠你金,交个朋友。即离去。
数月后,华汶急需资金,遂变卖该瓶,索价六千元,被识者指伪。华汶即寻冯退瓶索价。冯称:瓶虽为假,但系白送,你的三千元,也是赠与。两件事互不搭界。二人各不相让。
请选择并回答
( )R.冯华之间的行为应属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
( )S.冯华之间的行为应属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理由是:
( )T.冯的主张有理。因为:
( )U.华汶的主张有理。因为:


设:修复后的羊脂玉瓶几经辗转,后由华沂以五千元购得。为此,庄若君为自己失手碎瓶而自疚,援助华沂三千元。又设数日后,省文物部门来人找华沂,指出:华美斋所遗四瓶,系其任日伪县维持会长时得自侵略军之赏,而日军则系掠自省文物保管会,现依法予以收回。华沂提出,为保管该瓶颇费心力,庄若君则提出为修复古瓶花费甚巨,二人均要求补偿。
请选择并回答
( )V.庄若君的要求无理。因为:
( )W.庄若君的要求有理。因为:
( )X.华沂的要求无理。因为:
( )Y.华沂的要求有理。因为:

1992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试卷三(答案)


——(1992-10-5)

1992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试卷三(答案)

 


试卷三答案(实体法)


一.选择(6分) B C E

二.判断(4分)
1 3 4 5 7 8 9 10

三、(本题14分)
1.F(1分)。李某的行为符合诬陷罪的构成要件(1分)。在本案中,李某冒领公款是为达到诬陷廉某采用的手段,不构成贪污罪(1分)。
2.A(1分)、F(1分)。符合诬陷罪(0.5分)贪污罪(0.5分)的构成要件并实施了教唆行为(0.5分)。
3.A(1分)、D(1分)、F(1分)。符合诬陷罪(0.5分)、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同时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0.5分)和教唆的行为(0.5分)。
4.李、刘、张三人共同实施了诬陷廉某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1分)。刘、张二人共同教唆李某(1分)。张又具体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1分)。

四、(本题5分)
B 乙无代理的意思,也未以甲的名义(1分)。
C 乙无处分权而出卖他人之物(1分)。
F 乙因甲追认而有处分权,甲丙买卖遂有效(1分)。
G 合同之债只对当事人生效。甲不是合同当事人(1分)。
I 出卖行为已超出"管理事务"的范围(1分)。

五、(本题20分)
1.(A)是(或构成)(0.5分)
(B)钱某的许可复制发行权(0.5分)和获酬权(0.5分)。
2.(A)否(0.5分)
(B)钱某对所采集的民间艺术无著作权(0.5分)。
3.(A)否(0.5分)
(B)依诚实信用原则解释意思表示,赵某献辞无非表明"该剧系为阿芳而作"之义,而非转移著作权(0.5分)。
4.(A)是(0.5分)
(B)孙某对其表演的许可录音录像权(0.5分)。
5.(A)是(0.5分)
(B)所播录音录像制品本身即属侵权作品
6.(A)是(0.5分)
(B)赵某继承人的发表权(0.5分)、许可权(0.5分)和获酬权(0.5分)。
7.(A)是(0.5分)
(B)赵某继承人的发表权(0.5分)、许可权(0.5分)和获酬权(0.5分)。
8.(A)是(0.5分)。
(B)赵某的修改权(0.5分)和保护作品完整权(0.5分)。
9.(A)是(0.5分)
(B)赵某继承人的发表权(0.5分)、许可权(0.5分)和获酬权(0.5分)。
(加答"李某等表演者的现场直播许可权"者减0.5分,因为李某等人的表演本身即属侵权行为,故无表演者权利可言)
10.(A)是(0.5分)
(B)赵某继承人的发表权(0.5分)、许可权(0.5分)和获酬权(0.5分)。
11.(A)是(0.5分)
(B)赵某继承人的发表权(0.5分)、许可权(0.5分)和获酬权(0.5分)。
12.(A)是(0.5分)
(B)赵某继承人的发表权(0.5分)、许可权(0.5分)和获酬权(0.5分);孙某继承人的转播许可权(0.5分)和获酬权(0.5分)。


评分要求:
1.本题共12组提问,每组中设A、B两问,只答A问不答B问或B问答错、漏答,本组不给分;
2.A问答错或未答,B问答对,可得B问分。

六、(本题5分)
1.平某不构成犯罪。(1分)因天黑情急,难辩事态,平向自己脚下开枪示警,伤钟属意外。不负刑事责任(1分)。
2.构成故意杀人(钟某)未遂(1分),过失杀人(平女)(1分)。向来人躯干开枪(1分)。

七、(本题8分)
1.无(1分。但仅答此点者,不得分,下同),因为,该房的风险,依约已移转于乙(1分)。
2.应(0.5分)。赔甲(0.5分)。因为,甲是受益人(1分)。(甲投保时,该房尚未买卖,故受益人只能是甲。该房买卖时,甲未告知保险人,把受益人变更为乙)。
3.有(0.5分)。应负责任(0.5分)。甲应将房屋买卖之事告知保险人(1分)
4.应移转于乙(1分)。甲受保险赔偿利益,乙失法律根据,属不当得利。故应将该利益返还于受害人乙(1分)。

八、(本题4分)
陶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公民通信自由罪(1分)和侮辱罪(1分)。陶某长期、大量开拆他人信件(1分)并当众辱骂学生造成严重后果(1分)。

九、(本题14分)
1.行贿罪(1分)、厂矿重大责任事故罪(1分)和包庇罪(1分)
2.故意杀人罪(1分)、窝藏罪(1分)(注:不要求答倒卖许可证和走私文物的犯罪)。
3.构成故意杀人罪(1分)。明知金某的故意并负责传递信息(1分)。
4.构成犯罪(1分)。故意杀人中止,因已着手实施犯罪,后又主动放弃(1分)。诈骗罪(1分)。因其隐瞒事实真相骗取财物(1分)。
5.不应追缴(1分)。根据《刑法》第5条规定,宋在国外赌博不视为犯罪(2分)。

十、(本题5分)
1.乙和乙弟的行为不构成犯罪(1分)。乙和乙弟因欠款无法追回,取回服装抵偿,虽以暴力威胁,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分)。
2.应认定乙和乙弟犯有抢劫罪(1分)。因乙仍要求甲付服装款,即说明其现占有的服装已不是归已的(而属他人即甲的),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2分)。

十一、(本题15分)
A 华美斋是中国公民,其遗产在中国境内(1分)。
D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以书面向其他继承人表示(1分)。
E 庄未取得瓶之所有权;庄有过失(1分)。
G 瓶之所有权归华沂、华汶共同享有(1分)。
I 华沂是遗产保管人(1分)。
J 杜已表示接受遗赠(1分)。
K 庄若君曾是该瓶占有人(1分)。
M 杜梦海是受害人(1分)。
P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条件违法,该行为即无效(1分)。
S (1)冯误认付价为赠金,属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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