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单选题)关于监察委员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上下级监察委员会之间的工作关系主要表现为相互监督
?B.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委员会不可以采取留置措施
?C. 依法应当留置的被调查人如果在逃,监察委员会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通缉令
?D. 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A项错误,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B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C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法应当留置的被调查人如果在逃,监察机关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通缉,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通缉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监察机关决定。”D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二条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故正确答案为D。
?14.(单选题)甲对女友乙心怀怨恨,意欲杀乙,某日甲借故来到乙家,将一整瓶安眠药掺入咖啡让乙喝下。甲见乙在床上昏睡,认为药物已发生作用,随即离开寻找自杀之处。甲犹豫徘徊一整天,心生悔意急忙回头欲救乙,却发现乙已被他人送往医院抢救,并无生命危险。对甲( )。
?A.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免除处罚
?B.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 应当免除处罚
?D. 按既遂犯处罚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中,甲意欲杀乙,主观上有犯罪故意,将一整瓶安眠药掺入乙的咖啡,客观上着手实施了犯罪行为,最后乙被他人抢救而脱险,是由于犯罪分子甲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另外,犯罪中止,是指犯罪的过程中自动放弃或自动有效防止结果的发生,本案中甲第二天有挽回的意思,其行为不具备及时性和有效性,故而不属于犯罪中止。故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按照法律的规定,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正确答案为B。
?15.(单选题)9岁童星李小杰收入颇丰。其叔李某强生活困难,李小杰父亲李某军征得李小杰口头同意后,将李小杰片酬10万元以李小杰名义赠与李某强。对于这一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有效,因为李某军是李小杰的法定代理人,且征得李小杰同意
?B. 无效,因为李某军仅征得李小杰口头同意,未签订书面协议
?C. 无效,因为李某军处分李小杰的财产不是为了李小杰的利益
?D. 效力待定,因为李某军未征得李小杰母亲的同意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本案中,9岁李小杰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李小杰父亲李某军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李某军将李小杰片酬10万元赠与他人,不属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故该行为无效。故正确答案为C。
?16.(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司法活动的是( )。
?A. 某建设局核发建筑工程师执业许可证
?B. 某交通警察对交通违章人员处以罚款
?C. 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
?D. 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李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司法,即法的适用,是指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A项错误,建设局核发许可证是行政许可,属于执法,不属于司法活动。B项错误,交通警察罚款是行政处罚行为,属于执法,不属于司法活动。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但工作报告不是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不属于司法活动。D项正确,检察机关是国家司法机关,批准逮捕是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故正确答案为D。
?17.(单选题)某农药厂违规向外排放毒性超标的工业废水,导致甲村的饮用水被污染而无法饮用。该村村民的下列做法没有法律依据的是( )。
?A. 直接要求该农药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并赔偿损失
?B. 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该农药厂承担民事责任
?C. 直接请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农药厂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
?D. 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A项正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村民可以直接要求该农药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B项正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村民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该厂承担民事责任。C项正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是行政单位,村民可以向环保部门举报,让环保部门介入调查来维护自己的权利。D项错误,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了法院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某农药厂是侵害甲村民事权益的适格被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政行为没有直接侵犯甲村合法权益,不是行政纠纷,不得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18.(单选题)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B.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
?C. 由党派团体和界别代表组成,政协委员由民主选举产生
?D. 全国政协委员列席全国人大的各种会议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A项错误,政治协商会议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不是国家机关,国家权力机关是人大及其常委会。B项正确,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C项错误,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三十一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经相关程序后,须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地方委员会委员经相关程序后,须由各级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所以,政协委员不是民??选举产生,而是协商决定产生。D项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第十九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举行秘密会议。举行秘密会议,经主席团征求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由有各代表团团长参加的主席团会议决定。”因此,全国政协委员可以列席全国人大会议,但不是各种会议都能列席。[br]故正确答案为B。
?19.(单选题)公务员作为政府的形象代言人,只有自身诚实守信,才能取信于民。国家十分重视推进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各地也纷纷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建立诚信档案有助于权力的规范行使
?B. 建立诚信档案有助于提高公务员形象
?C. 诚信档案主要记录公务员违法违纪的相关信息
?D. 诚信档案可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依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A项正确,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和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制度的重要环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践行诚实守信,对于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引领其他领域信用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培育诚信社会、权力的规范行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B项正确,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强诚信建设,有利于树立政府公正、廉明、诚信的良好形象,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和培育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有利于打造一支守法诚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C项错误,公务员诚信档案全方位全过程记录公务员个人在社会交往中的各种良好表现和不良表现,包括八小时内外、工作场所和非工作场所、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现,为确定和运用诚信等级结果提供依据。D项正确,公务员诚信档案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相挂钩,诚信档案、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公务员个人社会信用信息贯通使用,可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依据。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20.(单选题)实践证明,干部敢担当、愿担当,改革的“硬骨头”才有人敢啃、愿啃。改革不是一眼见底的小池塘,需要有涉险滩的勇气。而勇于改革创新,必然会有挫折或失败的风险。因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