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效力待定 D.是否赔偿由王某决定,该效力可撤销、可变更
(三)
2007年10月初,重庆市某高校女生马某由于与其同校的大学生男友林某在外出旅游途中同居,导致怀孕。事情发生后,学校依据原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该校《违纪学生处罚条例》中关于“道德败坏,品行恶劣”,“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的规定,给予两名当事学生勒令退学的处分。马某、林某对该处分决定均表示不服。
请问,在本案中:
71.如两名学生就该处分申请行政复议,则复议机关是( )。
A.作出该处分决定的重庆某高校 B.重庆市教委、教育局
C.该高校的上级主管行政机关 D.颁布学生管理规章的国家教委
72.如两名学生就该处分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了重庆市某高校的处罚行为,学生仍不满意处理结果,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则被告是( ),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该高校的上级主管机关;该高校所在地的法院
B.该高校的上级主管机关;该高校所在地的法院和该高校的上级主管机关所在地的法院
C.作出该处分决定的重庆某高校;该高校所在地的法院
D.作出该处分决定的重庆某高校;该高校所在地的法院和该高校的上级主管机关所在地的法院
73.对于该高校以原国家教委的规范性文件和高校的校规将学生开除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高校做出的处罚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可以开除学生
B.高校对自己的学生有自主管理权,所以有权开除学生
C.高校的决定属于行政处罚,是否生效须经有关部门认定
D.高校开除学生需报请上级相关部门,经同意后方能开除学生
74.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应受理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不应受理本案,因为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法院不应受理本案,因为学校有权管理自己的学生,开除并不违法
C.法院应该受理本案,因为对学生的处理是行政处罚行为
D.法院应该受理本案,因为该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法所排除的内部行政行为
75.对于学生的诉讼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两名学生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自身的教育权益被侵害
B.两名学生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该案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C.两名学生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该案件学校违规作出决定
D.两名学生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该学校不是国家赔偿的主体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全真模拟卷(四)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解析:“海恩法则”告诉我们,任何一个严重事故背后,都有许多轻微事故或事故隐患等量变的积累,量变积累的一定程度,必然发生质变。故正确答案是B。
2.【答案】C。解析:“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体现矛盾双方相互依赖,相互转化。③④正确。
3.【答案】A。解析:本题难度不大,①③体现了新旧事物的交替。
4.【答案】B。解析:价值判断,即关于价值的判断,是指某一特定的客体对特定的主体有无价值、有什么价值、有多大价值的判断。这些花儿很漂亮。这些水果???香甜。“花儿”“水果”是客体,“漂亮”“香甜”是主体的感受,也可以说,是客体对主体的价值。故正确答案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