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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1人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拆迁安置房安置销售管理工作人员1名。
条件:大专以上文凭,45岁以下,专业不限,吃苦耐劳,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有交通工具和基础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采取: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含五险个人负担部分)的形式,具体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实施。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803办公室;
(三)报名手续: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四、面试内容及时间
报名后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择优面试,整个面试过程应试人员均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要求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应到自治区或南宁市三级甲 等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办法
(一)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二)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兴宁区住建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核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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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 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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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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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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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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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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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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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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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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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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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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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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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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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时何院校 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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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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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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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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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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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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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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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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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应聘人员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
原标题: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11日
The path of duty is the way to glory. 责任的道路就是通往荣誉的道路.
Freedom lies in being bold. 自由在于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