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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空缺岗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新录(聘)用人员试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按调动办理。
八、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绍荣副组长:施智聪贾丽
成员:马云江李娜毕明川杨天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招聘工作,马云江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一)凡填报虚假信息报名和考试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单位从事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考试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整个考试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整个考试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行政处分的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方案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0874-33608583360856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
0874-312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