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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实际聘用岗位,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
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厅人事处具体负责实施。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泄露考试测试内容、用人单位违反原则私定聘用人员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以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0—83349589(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指导中心)
0769—87782990(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0752—6691546(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
0757—28838874(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
020—84192843(省第一荣军医院)
0757—86886531(省第二荣军医院)
0752—6691476(省第三荣军医院)
投诉电话:020—83333384(省民政厅人事处)
020-83319229(驻省民政厅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