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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真题汇总:
发布时间:2017-08-29 截止日期:2017年9月4日 所属省份:江苏 工作地点:常熟市 招聘人数:5名常熟市便民服务中心系公益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话务(坐席)劳动合同制员工,主要负责常熟市便民服务中心“12345便民服务热线”的话务接听、苏州市“寒山闻钟”论坛及数字化城市管理事项的受理等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话务(坐席)人员5名(女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常熟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熟练应用常熟方言,普通话标准、流利,口齿清晰,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
4.责任心强,主动热情,有较好的对话应变能力。
5.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以及团队合作意识,能够适应日夜班轮班制工作。
6.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的使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8月30日至9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常熟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科(富阳路8号五楼504室)。
四、报名携带资料:
报名者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同时递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五、录用程序:
我中心根据报名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测试等相关程序。
六、体检程序:
根据拟录用人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用程序:
经相关测试、体检合格人员,由我中心电话通知,凭身份证等证件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工资福利待遇:
本岗位属企业劳动合同制人员,按国家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
我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料负责保密,报名人员资料恕不退还。
常熟市便民服务中心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来源:
http://www.csrcsc.com/info/read_22008.html
False with one can be false
单选题:消化系统是保证人体新陈代谢正常进行的一个重要系统,是由消化管和消化腺两大部分组成,下列器官或腺体不属于消化系统的是_____
A: 食管
B: 肾脏
C: 胰腺
D: 盲肠
参考答案:
单选题:跨国公司的实质是_____。
A: 最大限度地追逐巨额垄断利润
B: 高度国际化的资本垄断组织
C: 在两答案解释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是以德治国的核心要索"
本题所属考点:《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
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同时进行经济活动的公司或企业
D: 世界经济中集投资、贸易和金融等功能为一体的特殊主体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B【解析】跨国公司的实质是高度国际化的资本垄断组织,目标是最大限度地追逐巨额垄断利润。C是含义,D是性质,只有B是正确选项。
本题所属
多选题:下列有关行政赔偿诉讼时效,表述不正确的有_____。
A: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赔偿义务机关处理之日起或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B: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
C: 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出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D: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未告知赔偿请求人的诉权或者起诉期限,致使赔偿请求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赔偿请求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但逾期的期间自赔偿请求人收到赔偿决定时起2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参考答案: ACD
本题解释:A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故A项表述错误。该规定第2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故B项表述正确,C项表述错误。该规定第24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未告知赔偿请求人的诉权或者起诉期限,致使赔偿请求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赔偿请求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但逾期的期间自赔偿请求人收到赔偿决定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故D项表述错误。因此,本题应选ACD。
本题所属考点:《行政法》
考点:《经济常识》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肾脏不属于消化系统,因此,答案选B。
本题所属考点:《科技生活》
with two.
单选题:"教育目标不是教学生如何执行别人为自己制定的规范,而是帮助他们了解规范应该如何形成,自己如何参与创造合理的社会规范。换句话说,我们不应该教他们如何听话,而是教他们学会如何自己管理自己,如何挑战不合理的社会规范,创造新的制度。 考点能对一个人虚伪,就能对两个人奸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