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7年09月克拉玛依市“1150”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三)
克拉玛依市引进人才认定(评定)申请表 用人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为抢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全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匠心之城”,促进各类高层次人才汇聚克拉玛依市,现全面实施高层次人才“1150” 引进工程,特向海内外征集、引进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及团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引进对象和重点领域 围绕克拉玛依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引进具有扎实专业技术和广阔视野,从事科研、教学、医疗卫生、工程技术、石油石化、金融、信息、旅游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为克拉玛依所急需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学科技术带头人,详见《克拉玛依市高层次人才1150引进需求汇总表》(附件);以及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二、 主要扶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按照《克拉玛依市关于落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十五条措施》,实施克拉玛依市高层次人才“1150”引进工程。即每年通过一条快捷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一套简便的“联席会议,一事一议”工作机制,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至少50名高层次人才,并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基本待遇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高可享受15万元安家费,5万元/月岗位津贴,200平米以内租房补贴。 2.对有住房需求的,提供一套不低于100平米的周转房;对有购房需求的,待服务期满后可直接赠予一套不低于100平米的住房或给予15-150万元的购房补贴。 3.对参与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或建设项目攻关,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取得国家、自治区级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进入院士、博士工作站工作的学科带头人或者博士,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和10万的项目研究和生活资助经费。 4.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及子女择校入学手续。引进的人才其配偶在职的,可办理随调手续,对口安置;配偶没有工作而要求安排的,由人社部门协调落实就业岗位。子女入学,可择校就读。 5.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作为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领导班子成员的联系服务对象。优先推荐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二)社会事业领域人才待遇 引进的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在享受基本待遇的情况下,还可享受以下人才待遇: 1.引进到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不受编制限制,根据本人意愿即可入编。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高可享受15万元安家费,5万元/月岗位津贴。同时,还可不受本地工资水平限制,实行效益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和年薪制等多种分配方式。 (三)创新创业人才待遇 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在享受基本待遇的情况下,还可享受以下人才待遇: 1.按照克拉玛依市创新创业鼓励政策享受创业场地免租、贷款贴息等相关待遇。 2.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每年年终由财政以奖励形式补贴本人。 3.带项目来克拉玛依市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视项目情况给予100-1000万元创业或科研启动资金;入驻企业孵化基地并提供工作场所,免除租金三年;提供20-1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不限作价入股上限;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符合担保条件的,可优先给予最高4000万元的资金担保;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在不超过第一大股东股份的前提下,不限额度的对创办企业给予创新创业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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