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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标准和相关要求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 [2010]19号)执行,其中 A类岗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试行 )》(人社部发 [2010]82号 )执行。对在体检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其他应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及体能素质测评合格 (专业技能测评)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
考核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张榜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试用通知书》。凭《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齐河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主管部门作出书面决定,解除聘用。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查实问题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所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 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素质测评、专业技能测评成绩、聘用结果等情况,均进行张榜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全过程, 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考试的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对于各自分工的考试环节要高度负责、严格把关、按照规定 的程序公正操作,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严格追究哪一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09]126号)执行。
十一、其他
本次招聘,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0534— 5337611
监督电话: 0534— 5321685
附件: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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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齐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
招聘单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条件 |
其他条件 |
备注 |
法院
事业单位 |
A类岗位 |
职员A |
8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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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司法警察协助工作,女性2人、男性6人。 |
B类岗位 |
职员B |
10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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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C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法学类或中文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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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D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技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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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 事业单位 |
A类岗位 |
职员A |
6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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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司法警察协助工作,女性1人、男性5人。 |
C类岗位 |
职员B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从事检察辅助工作,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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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C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技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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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D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中文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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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巡警防暴大队、生态城巡逻治安大队 |
A类岗位 |
巡警队员A |
13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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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男性应聘 |
A类岗位 |
巡警队员B |
1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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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男性应聘 |
A类岗位 |
巡警队员C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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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女性应聘 |
A类岗位 |
巡警队员D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法医学、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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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男性应聘 |
A类岗位 |
警务宣传人员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类、音乐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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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岗位 |
巡警防爆特勤人员 |
6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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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男性退役士兵应聘 |
注:2013年10月9日—10月11日,所有外地户籍考生须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应聘A类岗位的考生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目测。现场确认及目测地点: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干部科。 |
附件2
齐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2013年齐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理解其内容,并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自觉遵守招考的各项规定,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均真实、准确。
二、本人所填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对照简章与本人情况认真核对无误,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对因填写错误及缺失证件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三、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报考者本人签名:
2013年 月 日
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式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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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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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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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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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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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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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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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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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
位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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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岗位工作。 证明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岗位工作。 证明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岗位工作。 证明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岗位工作。 证明人: |
人事
管理
权限
单位
意见 |
同意 同志应聘你县事业单位,如其被聘用,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