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省份:云南 工作地点:玉溪市 招聘人数:5名为积极推进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经江川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5名,现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一)速录员(5名,性别不限)。
(二)协警(1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速录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学专业及曾有司法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3.户籍不限,性别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999年9月出生的);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打字速度;
6.具有一定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协警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警校、体校毕业生先录用;
3.限男性,户籍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997年9月出生的);
4.身高168CM以上,双眼裸视为0.8以上,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的纹身、疤痕;无慢性病、传染病及精神病史。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至9月27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正常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16号(高快客运站南行100米),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3室(刘女士,电话:18187711201);104室(唐女士,电话:18088917707)。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一楼(郭法官,电话,6246578)。
3.报名所需材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前三项必须具备方可报名),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3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如实填写《报名表》。逾期不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费: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交报名费5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
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综合成绩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相结合,即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测:试速录员专业技能测试分为听打、看打,主要考核汉字录入速度、准确率和基本排版技能。协警进行体能测试。
2.面试: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外形条件,语言能力,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
(四)体检、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政审的人员。
1.体检:参照企业录用体检标准进行,正式录用前应聘人员须提供近期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出具的体检报告。
2.政审:由应聘人员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单或证明。
体检、政审一项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
政审及体检合格者,办理入职及聘用手续。
五、待遇及工作时间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负责,对工作胜任者经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月工资待遇为2500元以上(包括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劳保福利、社保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等),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假。
六、纪律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4.招聘全程都在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公布。
5.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江川区人民法院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706977205(宸才公司);0877-6245197,6246576(江川区法院)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
来源:
http://xinping.gov.cn/rszk/20170919/618886.html
Sa
单选题: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 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
单选题:下列若干公文要素中表面主旨题,属于版记部分的是_____。
A: 主题词
B: 印发日期
C: 附件
D: 成文日期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解考点析]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版记主要包括分隔线、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要素。
本题所属考点:《公文写作与处理》
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外,依据《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解析: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解析1:设三种上网方式都使用的客户有y个,则只使用两种方式上网的有(352-y)个,只使用一种方式上网的有(3542-352)个,根据题意可得:1258+1852+932=(3542-352)+2×(352-y)+3×y,解得y=148,因此三种上网方式都使用的客户有148个,故正确答案为A。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故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
本题所属考点:《民法》
ying and doing are two things. 说与做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