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7年09月红河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75人(二)
注:此表一式3份,装本人档案1份。 附件3
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考核信息采集表
为进一步落实大学生村官流动政策,加强基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树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使用干部的工作导向,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云办通〔2016〕66号)、《关于印发〈云南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流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组发〔2016〕20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79号)要求,经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红河州2017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4年以前(含2014年)全省统一选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红河州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二)任职期间,因重大过失,被县级及以上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 (四)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六) 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州招聘75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综合考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符合条件大学生村官到服务地所在县市委组织部报名。 4.报名要求:有报考意愿的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须提供《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推荐表》(附件2),《推荐表》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均应报名参加定向招聘,对不愿参加定向招聘的大学生村官,要签订自愿放弃定向招聘资格承诺书。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推荐表》一式3份; (2)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 份; (3)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版(JPG格式);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5. 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委组织部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审查通过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6.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工作原则上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个人申报。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考核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考核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 (2)初步审核。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考核信息采集表》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上报县(市)党委组织部。 (3)复审及评分。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成考核组,对《考核信息采集表》相关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及评分。《考核信息采集表》上的内 容原则上由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予以证明,报考人员无法提供材料予以证明的,由考核组予以认定。 (4)结果公示。考核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报考人员,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包括基础分、加分和扣分。基础分满分为60分,考核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分。加分满分为40分,扣分按照实际扣分项累加计算,不设上限,加分、扣分分值根据相关规定评定。考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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