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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三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社会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可为12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考年龄计算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
十、本公告由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坪山新区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考职位表
2、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
3、坪山新区新闻中心职员公开招聘面试内容和形式
4、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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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深圳市坪山新区新闻中心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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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
招考单位及职位名称 |
聘用 人数 |
职位条件 |
编制
性质 |
笔试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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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最高年龄 |
最低学历 |
最低
学位 |
所学
专业 |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
与职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
考生户籍(市内/市内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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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 综合办公室 |
坪山新区新闻中心播音员 |
1 |
女 |
30 |
本科 |
学士 |
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050419*);
研究生:广播电视艺术学(050407) |
不限 |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2.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适合电视新闻播音,并能胜任大型晚会(非娱乐类)的主持工作; 3.语言流畅,形象气质佳。 |
市内外 |
财政核拨 |
一般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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