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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并加盖印章;
3、个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
表格填写说明及要求
一、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
1.报名登记表,须按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需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凡注明“(手写)”栏目必须由本人亲笔书写。
2.“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填写省(市、区)、市(地、州)、县(市、区)名称。
3.“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4.“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应按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经组织认定的时间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1985.05”。
5.“学历”栏填写本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取得学历,学历需填写规范的名称“大专”、“本科”、“研究生”等,不能填写不规范名称。
6.“毕业院校、专业及学位”栏填写毕业时的情况。
7.“照片”栏要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电子文档应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至30kb之间的数码照片)。
8.“何时何种方式进入事业单位”,是指何时通过考试招聘、考核招聘、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等方式进入的情况。
9.“个人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前后要衔接,不得中断。
10.“奖惩情况”栏,填写获得的奖励或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1.“历年年度考核结果”栏填写历年年度考核情况,只填写近3年考核结果。
12.按规定,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回避关系”是指报考人员考取选聘岗位后,与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形成的上述回避关系。如有回避关系,在“报考人员选聘后与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是否有回避关系”栏填写“是”,并予以详细说明;如没有回避关系,应填写“否”。
13.“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和以下栏目,由相应单位填写。
二、报名登记表格式要求
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从在编在岗人员^91考试网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自人社发[2016]186号)等规定,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市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涉及市属事业单位4个部门(单位)的10个岗位。具体部门(单位)、岗位、名额和相应要求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范围
符合资格条件的市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或具有相对应的专业技术、技能任职资格。
4.有满3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且近3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程序
根据各岗位考试内容及方式的不同,分别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一)采取“面试” 考试方式的岗位按下列方式和程序进行:
采取“面试” 考试的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包括:市扶贫移民服务中心、市精神病人康复院、市中医医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岗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填报完整的纸质《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选聘单位所设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书、证明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等,到指定的地点(单位地址)进行现场报名,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报考者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采取“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主管机关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并于2017年10月16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站公告。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自流井区汇东路428号)领取面试通知书,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人民币80元。面试时间预计10月下旬,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采取“面试”方式考试的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二)采取“笔试+面试” 考试方式的岗位按下列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笔试+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岗位)在网络上报名,报名网站为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12日截止到18:00时止)。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报考者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岗位查询。报考者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了解选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者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或下载《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10K—30K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按填报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13日截止到18:00时止)。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4)确认缴费。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在2017年10月14日(14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共计人民币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岗位调整 。选聘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在资格初审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招聘主管机关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并于2017年10月16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站公告。
(6)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于2017年10月21日进行,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由市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市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相关考务工作。
A.笔试成绩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B.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7年10月30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该成绩同时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17年10月31日当天17:00点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登记,2017年11月1日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17年11月2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2)资格复审
A.面试人选确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招聘主管机关、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聘单位统筹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岗位选聘名额的3:1,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11月2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聘用人数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60分,高于此合格线60分(含60分)的按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参加进入考察的人员。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或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B.资格复审。列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选聘单位通知要求携带填报完整的纸质《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选聘单位所设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书、证明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等,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自流井区交通路1号)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由各选聘单位于面试前及时报市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参加笔试且有成绩的报考对象中,依选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资格复审要求与资格复审要求相同。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采取“笔试+面试”的面试时间预计11月中旬开始,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市招聘主管机关、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3.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岗位专业素养、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采取“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
面试成绩为100分。
2、采取“笔试+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
(一)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考察工作由各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应由不少于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机关事业人员身份)。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并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延伸考察。
(三)递补。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选聘单位提出。
五、试用
拟选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