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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葛作民 县委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樊双全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 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郑景山 县政府副县长
丁 格 县政府副县长
张红宇 县政府副县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朱千祥 县委组 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梁新建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邢建中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平俊 县编办主任
吴东强 县发改局局长
孙泽敏 县教育局局长
崔雨胜 县卫生局局长
张克勤 县公安局局长
韩吉堂 县委办副主任、保密局局长
王文波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保青 县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
施。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朱千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县人社局、编办、监察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
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八、招聘工作分工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人社、教育、卫生、编办、财政、监察、公安、保密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人社局负责牵头起草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复审,负责命题、考试、阅卷、统计及公布成绩,组织体检和考察,所有公告、公示的发布,下发人员聘用通知书,核定人员工资、保险,负责办理正式聘用人员的人事手续,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其它相关事宜。
2、教育局、卫生局负责在编制范围内拟定岗位计划,负责教师、医护工作人员招聘的报名与资格初审,发放准考证,参与考场的布置及考试。
3、编办负责核定编制计划,办理正式聘用人员的入编手续,参与其它各项招聘工作。
4、财政局负责落实招聘经费及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参与其它各项招聘工作。
5、监察局负责监督整个招聘过程及受理考生的举报。
6、公安局负责考试工作的安全保卫工作。
7、保密局负责考试试题(卷)的保密工作。
九、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0359—8536085 8536618转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