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7年10月广东汕尾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8人公告 - 广东^91考试网(十二)
附件3 报考指南
一、关于资格条件 (一)年龄计算。 岗位年龄条件为35周岁以下的,考生出生日期应在1981年11月2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 (二)工作经历问题。 1.工作经历计算起止日期。工作经历的起算日期为本人到有关单位报到之日,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日。 到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经历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时间。 2. 证明工作经历所需提供的材料。报考人员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凭证;非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凭证; 在企业或其他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及社保缴费凭证。 (三)学历、学位及专业等问题。 1.学历、学位与全日制。报考人员应具备岗位条件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其他条件中有“全日制”要求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历。 2. 报考人员专业的最高学历与岗位要求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可以报考。但报考人员应当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3. 在读的留学人员可否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报考。不可报考。在读的留学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4.获“双学位”人员可否以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可以报考,且资格审核时无需要提供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5.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确定。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造成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及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 6. 相近专业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这次招聘指定的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其他事项。 1. 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如何提供“工作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可在先行报名,资格审核时再提供相关书面证明。 2. 执业证、资格证考试合格,但尚未领取资格证的,能否报考。可先行报名,但须在资格审核截止之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3.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可否报考。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县(市、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方可报考。 二、关于报名程序 1. 填写报名信息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真实、准确地在“汕尾人才网事业单位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提交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2. 填写报名信息的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在“汕尾人才网事业单位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内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同时,应准确填写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免影响岗位回避事宜的审核。 3. 报考人员可否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在确认报名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不能再行更改。 三、关于体检 1. 体检如何组织。体检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分别由市、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2.复检有关问题。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660-3383663 技术咨询电话:0660-339325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事业单位:2017广东汕尾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8人公告已发布。事业单位报名时间:10月30日-11月3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参加本次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具体事业单位公告详情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全日制的普通高校或中专毕业生(含2016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在读的非2017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30日9:00至2017年11月3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汕尾人才网事业单位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hanweirc.com)报名。 (三)报名程序 1. 申请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广东省汕尾市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及《报考指南》(附件3),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申请报考。 2. 资格审核。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3. 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汕尾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确认后不得再行更改。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录入报名信息时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3. 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 |
【大 中 小】【打印】 【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 |
下一篇:广东:2017年10月广东汕尾市招聘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