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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开发区2011年招聘方案(一)
2011-06-24 10:42:2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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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开发区2011年百名人才招聘方案
 
按照营口开发区人才战略储备工程意见,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2011年面向社会招聘100名优秀人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体现专业特点,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在院系为高考第一批录取院系,优先选拔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院校毕业生;
4、经教育部认定的在国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者,须先在国内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5、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人才年龄不超过27周岁,硕士研究生人才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人才年龄不超过32周岁;
6、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日。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才共计100名,具体计划见招聘专业类别设置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1年6月20日——7月20日在中华英才网、智联招聘网、辽宁省人才网、营口人事人才网、开发区政府网、鲅鱼圈新闻网、辽宁日报、营口日报和辽宁电视台、营口电视台、营口开发区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2011年7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鲅鱼圈区日月大道北,青龙山大街西),报名窗口为二楼43号、44号、45号窗口。
3、联系电话:0417-6167581传真:0417-6167582、0417—6167583。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三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免收报名费、考务费)。
5、传真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和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传真至报名处,同时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传真报名在笔试前核对原件。
6、报考职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取消或缩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参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1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为营口开发区第一高中,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五)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应有的综合分析、信息捕获与联想、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自我情绪控制、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八)组织考核和体检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百名人才招聘面试后,因符合录取条件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出现的空缺职位,不再补录。
四、管理办法
1、引进的人才由区人才中心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对其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进行统一管理。
2、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3、首次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区人才中心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4、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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