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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11月12日9时-11月14日17时。
区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11月15日9时至11月16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11月17日9时-11月1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及“报名诚信承诺”(此次服务将开放至招聘工作结束)。
4、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11月17日9时-11月2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并具有支付功能),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事业单位阳光招聘”招聘公告栏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12月4日-12月7日。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两门课程,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写作等内容。
2、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12月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成绩在考试后15天左右在“事业单位阳光招聘”招聘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2比例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
具体办法:考生须根据网络公布的资格复审确认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事业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首次资格复审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职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布。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按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数再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分数的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导致招考职位空缺的,不再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