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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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联系电话 |
1 |
遂宁市土地储备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遂宁市船山区嘉禾东路6号 |
负责承担市本级土地储备工作,负责建立市土地储备库,负责市本级土地供应的前期工作,负责筹措土地储备资金等工作。 |
0825-2311788 |
2 |
遂宁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999号建设大楼17、19楼 |
负责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计;负责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负责组织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
15328509933 |
3 |
遂宁市审计局电子审计技术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999号建设大楼17、19楼 |
负责电子数据的归口管理;承担审计业务电子数据采集、验收、整理数据分析,对电子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利用;组织开展联网审计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电子信息系统审计;指导全市电子数据审计业务;承担在系统内开展审计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维护;信息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计算机审计技能培训等。 |
15328509933 |
4 |
遂宁市市政管理处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遂宁市渠河中路999号建设大楼 |
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管网、雕塑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管理和养护;负责新建、改建市政设施的验收和移交;负责老城区排水防涝工作;参与市政设施新建、改建项目方案的初审;受市住建局委托,负责城市道路的占用、挖掘等行政审批工作。 |
0825-2223895 |
5 |
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遂宁市船山区南津路175号 |
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融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师范教育、成人教育为一体的公办职业学校。学校历史悠久,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越,开设学前教育、电子、旅游服务、酒店管理、汽修等10个专业,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为社会培养了大量专业技术人才。 |
0825-2631279 |
6 |
遂宁市水利工程办公室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48号 |
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编制全市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指导全市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实施;负责全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审批,检查、督促工程建设进度,组织工程初步验收或竣工验收;负责全市水利工程技术管理,搞好工程蓄水保水、农业灌溉、水库防洪度汛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综合经营、基层抗旱服务体系建设。 |
0825-2227131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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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遂宁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
岗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主管
部门 |
招聘对象 |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招聘条件 |
年龄 |
学历 |
所学专业 |
其他 |
621001 |
遂宁市土地储备中心 |
遂宁市国土资源局 |
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
专技 |
1 |
35周岁及以下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土地资源管理、工程造价、地质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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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002 |
遂宁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
遂宁市审计局 |
专技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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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003 |
遂宁市审计局电子审计技术中心 |
遂宁市审计局 |
专技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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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004 |
遂宁市市政管理处 |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专技 |
1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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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005 |
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 |
遂宁市教育局 |
专技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621006 |
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 |
遂宁市教育局 |
专技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车辆工程 |
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621007 |
遂宁市水利工程办公室 |
遂宁市水务局 |
专技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水利水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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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遂宁市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发〔2011〕44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scsn.gov.cn]、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站 [www.snpx.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2017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17年下半年遂宁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2018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三)报名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应符合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川组通〔2014〕58号)相关规定。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试用期、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7)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1日24:00,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 (www.snpx.gov.cn)。网络报名初审工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中的复核和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
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照、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历证明原件照(加盖学校公章)、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还应提供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上传报考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进行资格审查)正常上班时间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24︰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网上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2017年11月2日17:30前,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遂州中路682号1403室)办理减免手续。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由市人社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市人社局于2017年11月10日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所缴纳费用,于2017年11月17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