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溧阳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二)岗位简介表 |
序号 |
主管
部门 |
单位名称 |
岗位 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考试专业 |
开考比例 |
岗位要求 |
备注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1 |
卫计局 |
溧阳市人民医院 |
01 |
眼科医师 |
专技 |
从事眼科医学诊疗工作 |
1 |
不限 |
临床医学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眼科学、临床医学 |
|
|
2 |
卫计局 |
溧阳市人民医院 |
02 |
皮肤科医师 |
专技 |
从事皮肤科医学诊疗工作 |
1 |
不限 |
临床医学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皮肤病与性病学、临床医学 |
|
|
3 |
卫计局 |
溧阳市人民医院 |
03 |
五官科医师 |
专技 |
从事五官科医学诊疗工作 |
1 |
不限 |
临床医学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耳鼻咽喉科学、临床医学 |
|
|
4 |
卫计局 |
溧阳市人民医院 |
04 |
妇产科医师 |
专技 |
从事妇产科临床医学诊疗工作 |
1 |
不限 |
临床医学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
|
5 |
卫计局 |
溧阳市人民医院 |
05 |
麻醉科医师 |
专技 |
从事麻醉医学工作 |
1 |
不限 |
麻醉学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麻醉学 |
|
|
6 |
卫计局 |
溧阳市人民医院 |
06 |
功能科医师 |
专技 |
从事功能科医学诊疗工作 |
2 |
不限 |
临床医学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
7 |
卫计局 |
溧阳市人民医院 |
07 |
药师 |
专技 |
从事药房工作 |
1 |
不限 |
药学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药学 |
|
|
8 |
卫计局 |
溧阳市人民医院 |
08 |
医务科科员 |
管理 |
从事卫生事业管理工作 |
1 |
不限 |
卫生管理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 |
|
|
9 |
卫计局 |
溧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1 |
预防医师 |
专技 |
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
1 |
不限 |
预防医学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预防医学 |
|
|
10 |
卫计局 |
溧阳市皮肤病防治所 |
01 |
皮肤病与性病医师 |
专技 |
从事皮肤病与性病医学诊疗工作 |
1 |
不限 |
临床医学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皮肤病与性病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
|
11 |
卫计局 |
溧阳市镇(区)卫生院 |
01 |
临床医师 |
专技 |
从事临床医学诊疗工作 |
12 |
不限 |
临床医学 |
1:2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新昌1名、戴埠1名、平桥1名、埭头1名、竹箦1名、上兴1名、上沛1名、南渡1名、上黄1名、社渚1名、周城1名、别桥1名 |
12 |
卫计局 |
溧阳市溧城镇马垫卫生院 |
01 |
口腔医师 |
专技 |
从事口腔医学诊疗工作 |
1 |
不限 |
口腔医学 |
1:2 |
大专及以上 |
|
口腔医学 |
|
|
13 |
卫计局 |
溧阳经济开发区卫生院 |
01 |
检验科技师 |
专技 |
从事临床检验工作 |
1 |
不限 |
医学检验 |
1:2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
|
14 |
卫计局 |
溧阳市溧城镇卫生院 |
01 |
妇产科医师 |
专技 |
从事妇产科临床医学诊疗工作 |
1 |
不限 |
临床医学 |
1:2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适合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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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卫计局 |
溧阳市天目湖镇卫生院 |
01 |
针灸推拿医师 |
专技 |
从事针灸推拿诊疗工作 |
1 |
不限 |
中医学 |
1:2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针灸推拿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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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卫计局 |
溧阳市南渡镇中心卫生院 |
01 |
中医师 |
专技 |
从事中医诊疗工作 |
1 |
不限 |
中医学 |
1:2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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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参考《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 |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计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溧阳市卫计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属于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3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gkzk.liya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7年10月31日9:00~11月3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17年10月31日9:00~11月4日16: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报名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未报名。
7.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采用商调形式流动。
8.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经认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调整部分岗位的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公告发布的网站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1月5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8日9:00起在http://gkzk.liyang.gov.cn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南环路55号)组织人事科打印。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各岗位考试专业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1日(周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55分,镇(区)卫生院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50分。考生可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溧阳市政府网()-市政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溧阳市人社局、卫计局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果该岗位没有形成竞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市卫计局负责监督。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选岗
报考镇(区)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参加选岗。岗位由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综合成绩并列则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由应聘者本人参加,确定后不再变更。放弃选岗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缺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69151、0519-87223183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296、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9-87223183
九、本公告由溧阳市人社局、溧阳市卫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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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溧阳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二)岗位简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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