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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围场县乡镇、县直事业单位招聘拟聘人员
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人事部门分配,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2、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3、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4、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由本人向所分配的工作单位签定服务5年承诺书,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A straw shows which way the wind blows. 草动知风向。 / 见微知著。
Hope springs eternal in the human breast. 人生永远满怀希望. /只要有人,就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