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经济、科技、文化常识
一、经济常识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二)微观经济常识 经济学的基础知识,市场机制与竞争,收入分配
(三)宏观经济常识 宏观经济学概述,宏观调控的目标和内容,宏观经济主要指标,宏观经济政策,扩大内需
二、科学技术及环保常识
(一)科技概论 科学与技术,历史上的科学革命,历史上的技术革命,现代科技发展的趋势
(二)科学前沿 物质的构成,宇宙的起源,地球的起源,生命的起源,人类的起源, 人的智能,人工智能
(三)高新技术 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生物技术,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空间技术, 激光技术,海洋开发技术,水资源利用技术
(四)农业农村和农业科技 农业基础知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趋势,现代农业技术革命,可持续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精细农业
(五)环境保护 生态系统与生态平衡 可持续发展(清洁生产、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环境保护与人体健康,大气污染及其防治,水污染及其防治,土壤污染及其防治,物理性污染及其防治,固体废弃物及其处理
三、文化常识
(一)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文化与文化建设,文化软实力与综合国力,和谐文化,文化体制改革,文化开放与文化安全,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学经典“经史子集”。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的背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及其重要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现代传播体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文化科技创新,文化产品与文化消费,城市文化,城乡文化一体化
第七部分 职业能力测试部分
通过对应考者的常识与基本技能、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与资料分析的测试,考察应考者的应知应会能力、逻辑推理判断能力、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数据判断与分析能力。
第八部分 时事知识部分
通过对一年来国内国际时事知识及国策和四川省策的测试,了解应考者获取新知识与信息的能力。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screnhe.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 11 月16 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6年 11 月16日以后出生)。
3、专业技术与管理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仅面向具有攀枝花市户籍或属于攀枝花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在攀枝花市)的考生招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面向全国招聘。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职人员报考者,须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8、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见《攀枝花市仁和区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其中:报考攀枝花市仁和区投资促进局岗位的考生,须先参加技能测试,通过技能测试后(见网上公告名单),才可参加网络报名。技能测试分两个点进行,考生可选择其中之一:
一是2017年11月8日—11月1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30)的工作时间内,同时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8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到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7办公室报名参加技能测试,测试时间11月14日,测试地点见通知书。
二是到相关高校参加技能测试。具体报名时间、技能测试时间详见高校招聘公告公告(携带资料同上)。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 11月16 日— 11 月20日18:00,报名入口为:(http://bm.e21cn.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仁和区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以专科学历报名的考生,务必填写《报考信息表》中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栏目。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考试科目、级别、职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
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攀枝花市仁和区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一)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7年11 月 16日— 11 月22 日24: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7年11月16 日— 11 月20 日的工作日内到攀枝花市仁和区考试中心(507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17 年 12 月 4日—12月8 日期间登录(http://bm.e21cn.com )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见附件2),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定为2017年 12 月10 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政策性加分
(1)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 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
(2)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精神,在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