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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3年11月关于对汕尾市消防支队1个集体和7名个人进行奖励的公示
2013-11-08 15:00:5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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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长期以来为辖区人民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在“ 9.22 ”抗击超强台风“天兔”抢险救援及灾后救灾复产中的优异表现,经市委六届第 53 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市公安消防支队 1 个集体和 7 名个人进行奖励,现进行公示。
*集体二等功( 1 个)
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
*个人二等功( 1 名)
杨和顺 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个人三等功( 6 名)
王运友 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
李 昱 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区大队大队长
贺展方 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海丰大队大队长
莫忠全 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陆丰大队大队长
张少云 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陆河大队大队长
杨朝宇 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红海湾大队大队长
公示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8 日 至 2013 年 11 月 14 日,公示期间如对奖励对象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反映(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 502 室,邮编: 516600 ,联系电话: 0660-3366553 ,电子邮箱: sw_Lytp@sina.com , 受理时间:上午 9:00 ~ 11:30, 下午 2:30 ~ 5:30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 年 11 月 8 日 |
A little of everything, and nothing at all. 什么都来一点,什么也得不到. Youth will have its course. 人生谁无少年时,甜苦酸辛各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