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8锦屏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27人方案(二)
附件4: 就业意向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毕 业 生): 甲、乙双方通过供需见面、考试测评、双向选择,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拟安排乙方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并承诺乙方的通过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聘用乙方。乙方已如实向甲方介绍本人的情况,并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劳动报酬及福利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乙方到甲方所属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证件),否则,甲方不予聘用。 四、双方就业协议签定时间: 乙方最迟于2018年 月 日前与甲方签订双方就业协议,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在收到乙方就业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经甲方盖章后的就业协议反馈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鉴于甲方在招聘过程中的招聘成本支出,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约,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与甲方解除已签订的就业协议;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符合聘用条件的乙方报到。 3、违约情况将列入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并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六、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的签订仅视为甲乙双方对就业意向的约定,不视为劳动人事关系的成立。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用人单位) 乙方(毕业生) 2018年 月 日 2018年 月 日 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为我县大数据、大健康、大扶贫等重点产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州人民政府十四届18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组织县直相关事业单位参加赴外引才活动,为做好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赴外引才活动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31日 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17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活动按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研究审定、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锦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pzf.gov.cn/)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时间:2017年11月12日地点:陕西师范大学(西安) 2、时间:2017年11月16日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一楼招聘大楼(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3、时间:2017年11月18日地点:四川大学华西校区西区华西临床学院新教学楼学术报告厅(成都) 4、时间:2017年12月15日地点:贵州医科大学(贵阳) 对应聘的急需紧缺人才,由县用人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评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报考者应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交《锦屏县事业单位2018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学历(学位)(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 荐表)、资格证书、身份证件、专业业绩等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同时提交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采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简称“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参加评审人员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现场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评审面试问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参与面试的报考者,其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评定面试地点在各报名点进行,时间待定。 本次人才引进共设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医科大学四个报名、面试点。根据各报名、面试点面试时间的先后顺序,在前一个报名、面试点已招满计划的职位,在后一报名、面试点将不再招聘。 (三)研究审定 本次引才现场面试工作结束后,县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拟引进人选有关情况,提交本次引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定的拟引进人选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引才协议。 协议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且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除履行违约责任外,还将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结论下达后,不再受理复查申请。体检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有关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进行,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政审考察工作可推迟到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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