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测评。
六、 考生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成绩宣布后的6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委员会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七、每场次体能测试全部结束后,考生统一解散,期间不得离开或与外界联络,未经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离场去卫生间。
2017年11月6日
5、身体情况确认书(式样)附件5:
身体状况确认书(式样)
本人承诺身体状况良好,自愿按照《公开招聘公告》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参加本次体能测评。如因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不良后果,或本人原因发生身体损害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体能测评项目属于剧烈运动,有发生意外的风险,患有严重疾病、怀孕等情况的考生,请慎重选择。)
6、体检人员须知附件6:
体检人员须知
1、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8、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对于确定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对于可能已受孕的应聘人员,应尽快安排孕检,确定未怀孕的不得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2017年11月6日
7、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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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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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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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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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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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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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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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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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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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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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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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本人如实详细填写下列项目
(在每一项后的空格中打“√”回答“有”或“无”,如故意隐瞒,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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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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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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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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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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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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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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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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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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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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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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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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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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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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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官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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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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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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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系
统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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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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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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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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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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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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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腺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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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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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慢性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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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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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慢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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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外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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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缔组织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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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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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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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者签字: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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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考生政审基本情况登记表
2017年淄博市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考生政审基本情况登记表 |
报考岗位信息 |
主管部门: |
岗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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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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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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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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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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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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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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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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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档案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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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
电话(请确保畅通,可写多个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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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名称 |
公安局
分(县)局 派出所 |
本人父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名称 |
公安局
分(县)局 派出所 |
报名使用的专业
及毕业院校名称 |
专业: |
毕业院校名称: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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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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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简历
(从高中开始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 |
起止时间 |
学校、工作单位名称及地址 |
证明人 |
联系方式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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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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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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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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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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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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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信息(未婚的填写父母、兄弟姐妹;已婚的填写配偶及子女)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无工作单位的填写家庭住址) |
联系方式 |
户籍派出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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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会关系信息(必填人员:未婚的必须填写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的必须填写父母、岳父母或公婆、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无工作单位的填写家庭住址) |
联系方式 |
户籍派出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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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使用中性笔、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因字迹潦草无法辨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9、考生政审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附件9:
考生政审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本表使用中性笔、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因字迹潦草无法辨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考岗位信息。主管部门填写淄博市公安局或XX分(县)局,岗位填写报考的具体岗位,例如公安特警、路面特勤A、计算机B等。可参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应聘部门和应聘岗位填写。
二、本人档案所在地。填写本人档案存放的具体单位名称。如档案在本人手中的,请填写“自持”。
三、本人联系电话。填写确保能联系到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可以填写多个,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上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后续工作的,后果自负。
四、家庭住址。填写目前居住的家庭住址,住址务必详细。
五、本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本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学校和工作单位的名称及地址要准确详细。证明人及联系方式尽量填写完整,确实无法填写的可不填。其中工作经历只填写正式工作经历,即劳动合同和保险完备的工作经历,见习和临时性工作经历不需填写。
六、家庭成员。未婚的只填写父母和未婚的兄弟姐妹(其中兄弟姐妹已婚的,请将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填入主要社会关系栏中);已婚的只填写配偶和子女。已去世的成员请在姓名后面备注。无工作单位的填写家庭住址。确实没有联系方式的可不填联系方式该项。户籍派出所名称即该成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名称,要具体到分县局,例如:张店分局马尚派出所。
七、主要社会关系。未婚的必须填写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的必须填写父母、岳父母(公婆)、本人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其他主要社会关系由考生本人视情填写。已去世的成员请在姓名后面备注。无工作单位的填写家庭住址。确实没有联系方式的可不填联系方式该项。户籍派出所名称即该成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名称,要具体到分县局,例如:张店分局马尚派出所。
八、考生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可在本表背面自行手写。
九、如果在填表时间内仍有无法确认的信息,请加以备注说明。同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后期工作人员会与考生本人联系。
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