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双辽管理分局 |
政工办
政工管理 |
九、十级职员 |
自收
自支 |
1 |
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档案学、应用心理学、绘画、美术(学)、音乐(学)、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专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通用
知识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5379835;传真:85379835;联系人:李环宇、史洪军。 |
工作地点在双辽管理分局所属高速公路沿线。 |
53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双辽管理分局 |
养护科
道桥管理 |
专业技术初级 |
自收
自支 |
1 |
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土木工程、资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材料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公路道路类、公路桥梁类专业。具有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通用
知识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5379835;传真:85379835;联系人:李环宇、史洪军。 |
工作地点在双辽管理分局所属高速公路沿线。 |
54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梅河管理分局 |
办公室
文字综合 |
九、十级职员 |
自收
自支 |
1 |
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中国语言文学、文秘、秘书学、办公自动化、工商企业管理、工商管理(二级学科)专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通用
知识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5379835;传真:85379835;联系人:李环宇、史洪军。 |
工作地点在梅河管理分局所属高速公路沿线。 |
55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梅河管理分局 |
办公室
法律事务 |
专业技术初级 |
自收
自支 |
5 |
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法律、法律事务、法学(二级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
通用
知识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5379835;传真:85379835;联系人:李环宇、史洪军。 |
工作地点在梅河管理分局所属高速公路沿线,经常在高速公路沿线考察。 |
56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梅河管理分局 |
分中心
指挥调度 |
九、十级职员 |
自收
自支 |
1 |
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公路运输与管理、交通工程、交通运输、交通运输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通信工程、信息技术与商务管理、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数控技术、土木工程、安全工程、工程管理、地球物理学、计算机类专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通用
知识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5379835;传真:85379835;联系人:李环宇、史洪军。 |
工作地点在梅河管理分局所属高速公路沿线。 |
57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梅河管理分局 |
收费科
收费管理 |
九、十级职员 |
自收
自支 |
1 |
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法律事务、法学(一级学科,不含特设专业)、电子商务、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数学、物流管理,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日语、朝鲜语方向)、财务会计类专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通用
知识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5379835;传真:85379835;联系人:李环宇、史洪军。 |
工作地点在梅河管理分局所属高速公路沿线。 |
58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梅河管理分局 |
政工办
政工管理 |
九、十级职员 |
自收
自支 |
2 |
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档案学、应用心理学、绘画、美术(学)、音乐(学)、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专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通用
知识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5379835;传真:85379835;联系人:李环宇、史洪军。 |
工作地点在梅河管理分局所属高速公路沿线。 |
59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靖宇管理分局 |
办公室
文字综合 |
九、十级职员 |
自收
自支 |
1 |
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中国语言文学、文秘、秘书学、办公自动化、工商企业管理、工商管理(二级学科)专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通用
知识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5379835;传真:85379835;联系人:李环宇、史洪军。 |
工作地点在靖宇管理分局所属高速公路沿线。 |
60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靖宇管理分局 |
办公室
行政综合 |
九、十级职员 |
自收
自支 |
1 |
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国民经济管理、经济学(二级学科)、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司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通用
知识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5379835;传真:85379835;联系人:李环宇、史洪军。 |
工作地点在靖宇管理分局所属高速公路沿线。 |
61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靖宇管理分局 |
办公室
法律事务 |
专业技术初级 |
自收
自支 |
4 |
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法律、法律事务、法学(二级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
通用
知识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5379835;传真:85379835;联系人:李环宇、史洪军。 |
工作地点在靖宇管理分局所属高速公路沿线,经常在高速公路沿线考察。 |
62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靖宇管理分局 |
分中心
指挥调度 |
九、十级职员 |
自收
自支 |
1 |
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公路运输与管理、交通工程、交通运输、交通运输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通信工程、信息技术与商务管理、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数控技术、土木工程、安全工程、工程管理、地球物理学、计算机类专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通用
知识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5379835;传真:85379835;联系人:李环宇、史洪军。 |
工作地点在靖宇管理分局所属高速公路沿线。 |
63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靖宇管理分局 |
收费科
收费管理 |
九、十级职员 |
自收
自支 |
1 |
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法律事务、法学(一级学科,不含特设专业)、电子商务、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数学、物流管理,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日语、朝鲜语方向)、财务会计类专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通用
知识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5379835;传真:85379835;联系人:李环宇、史洪军。 |
工作地点在靖宇管理分局所属高速公路沿线。 |
64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靖宇管理分局 |
政工办
政工管理 |
九、十级职员 |
自收
自支 |
2 |
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档案学、应用心理学、绘画、美术(学)、音乐(学)、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专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通用
知识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5379835;传真:85379835;联系人:李环宇、史洪军。 |
工作地点在靖宇管理分局所属高速公路沿线。 |
65 |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
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
项目核算员 |
九级职员 |
财政全额拨款 |
1 |
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具有1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
通用知识 |
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2701040;传真:0431-82727350。 |
|
66 |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
省测绘职业资格管理中心 |
项目核算员 |
专业技术初级 |
财政全额拨款 |
1 |
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具有1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
通用知识 |
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2701040;传真:0431-82727352。 |
|
67 |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 |
项目核算员 |
专业技术初级 |
财政全额拨款 |
1 |
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具有1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
通用知识 |
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2701040;传真:0431-82727353。 |
|
|
|
|
|
|
|
117 |
|
|
|
|
4.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 宪法。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