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省份:广东 工作地点:广州 招聘人数:10名天河区五山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0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本市户籍或属五山街行政区域的常住人口;
6.属于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劳模、复转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社区专职人员10名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社区居委会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工作地点:五山街辖内,具体由街道统筹安排。凡报考人员视为服从街道的安排。
三、福利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天河区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待遇的方案》执行,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及其他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请填写《天河区五山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文字水平的其它文件、资料等到五山街道办事处(岳洲路39号)二楼民政科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2:30-5:00。
2.笔试:另行电话短信通知;我街对应聘者的户籍、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现场审查后报区民政局审查,确定笔试名单。有效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若报名人数不足3:1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3.面试:另行电话短信通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为3:1,若符合要求面试对象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笔试、面试成绩按照3:7折算为综合成绩。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人员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5.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不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拟聘用人员在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公开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不能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离职后出现空缺的,可自本次聘用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从该次应聘者中按照综合得分不低于60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亦可重新招聘。
五、注意事项
1.笔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必要的文具,不得交头接耳,如有作弊现象,取消招聘资格;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3.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合同。
天河区五山街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对本次招聘的解释工作。
附件:
天河区五山街道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五山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16日
来源:
http://www.thnet.gov.cn/thxxw/rszpxx/201711/3438bcf4f2744d0dbebb9b76bd6414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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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单选题: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
B: 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
C: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预备行为
D: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中止行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枚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此时戒指已经在其控制之下,即其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符合盗窃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成立盗窃既遂,故选项B说法错误。陈某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的行为是发生在盗窃犯罪既遂之后,因此不存在盗窃中止的情形,其将戒指扔回柜台只是属于被迫返还财
单选题: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_____
A: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 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D: 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本题的考点是正当防卫问题。本案中“乙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乙对张某实施不法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和时间条件。“张某的长子甲见状考点隐含主旨题解析据提问标志词“意在”可知此题考查隐含主旨。,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甲为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打击,符合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和防卫目的的要求。虽然将乙打昏在地,但从侵害行为和防卫行为的强度对比来看,甲并未超出必要限度。所以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而张某在乙失去侵害能力时,却侵害乙的生命权,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张某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本题所属考点:《刑法》
物,而并不影响对其犯罪性质的认定。
本题所属考点:《刑法》
题:在WinDowsXP中,若要选定当前文件夹中的全部文件和文件夹对象,可以使用的组合键是_____
A: Ctrl+V
B: Ctrl+A
C: Ctrl+X
D: Ctrl+D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
本题所属考点:《科技生活》
ge文段讲述的是要有选择地放弃。“退却”是指畏难后退,最符合此语境下对“放弃”的理解,所以第一个空应为“退却”。nce and toil. 一切都是通过勤劳获得的.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