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6.2015年、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2015、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了暂缓就业且在暂缓就业期限内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但在报名时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7.招聘专业有何要求?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8.相近专业报考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含旧专业名称)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因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以相近专业报考的,个别确实无法在报名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可在征得报考单位同意后在公布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后、面试人选公布前补交;未按时按要求补交的,不得参加面试。
9.如何理解“学历”、“学位”、“全日制”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要求中有“全日制”要求的是指考生在报考时应具有相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未有“全日制”要求学历的既包括全日制教育学历,也包括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国家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10.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可以,但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11.留学回国人员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不能。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报名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12.在读的留学人员能否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报考?
不能。在读的留学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人员均视为在读留学人员。
13.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可以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来报考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不可以。
1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何时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为方便这部分考生报名,报名资格审核时不用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报考单位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未按时按要求提交工作单位同志报考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
15.如何理解“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16.考生具有我省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身份笔试成绩如何加分?
这两类考生要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并在报名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才可笔试成绩加10分: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加分考生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起算时间是指相应证书的颁发时间,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即2014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1日)。
上述人员未现场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未取得相应证书、取得相应证书超过3年或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加分。
二、关于报名
17. 如何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此次集^91考试网开招聘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18. 现场报名是否进行资格审查,如何理解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备注与原件相符,同时签署姓名和时间,以示负责。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附件和本《报考指南》,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公共资源。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19.应聘人员违纪违规将如何处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在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可以视情做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等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应聘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考生在报名时间上有何需要注意?
考生可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建议考生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提前选择报考岗位,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个人资料不全等原因影响报名而造成遗憾。
22. 填写报名信息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3. 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三、关于考试及体检
24. 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
此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公告,都要求考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笔试准考证及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5. 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能否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不能。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只能说明公安部门已经受理申请居民身份证补办手续,是到期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凭证,但不是证明身份的法定证件,不具备证明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由于缺乏防伪标记,不易辨别真伪,因此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若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正在办理中,应当及时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确保顺利参加考试或体检。
26. 笔试如何安排?
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和笔试公告。
27. 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被聘用为区外事业单位职员)或遇有其它不可抗拒情况需缺考时,应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聘用为区外事业单位职员)或遇有其它不可抗拒情况,报考人员应立即如实向招聘单位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此次公开招聘,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考试、体检、考察人选。
28.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另行发布。
29. 体检工作由谁负责?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怎么确定?
体检工作由区组织人社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标准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确定
30.哪些情况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31.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和时间是什么?
报名咨询电话:0752-5562110(区委组织部),5568508(区人社局)。详细招聘问题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公告附件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附件;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或到报名现场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32. 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如何?
仅适用于大亚湾开发区2017年集中组织公开招聘工作。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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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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