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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本市行政区划内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在职免费师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免费师范生,须提供省教育厅和培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4)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三)专业科目考试
1.有关专业科目考试的具体事项于2013年12月30日左右在梓潼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专业科目考试根据岗位特点、工作性质采取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前需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领取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梓潼政务网公告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专业科目考试者,收取专业科目考试费80元。
3.专业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专业科目考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开考,但参考者专业科目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
5.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予以退费。
6.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梓潼政务网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在梓潼政务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要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拟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梓潼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如需递补,拟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八、聘 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非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提供未就业证明(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3、2014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31日前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到人社部门进行专业确认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由此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核定工资、上编制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报名、资格初审、岗位调整、资格复审、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梓潼政务网发布。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和在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阶段自动放弃以及不到 招聘单位报到的人员,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计算,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3.请报考者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和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咨询和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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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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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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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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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电话
|
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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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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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城北集中办公区主楼3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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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政策、公告、考试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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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
8220430
|
梓潼县城北集中办公区4号楼2-46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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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考试中心
|
2263678
2264961
2261452
|
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
|
|
|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
028—85141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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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总数 |
岗位性质 |
岗位名称 |
岗位编码 |
岗位招聘人数 |
拟聘岗位等级 |
资 格 条
件 |
岗位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 |
| 学历 |
专业 |
学位 |
年龄 |
职称(资质) |
工作经历 |
其他 |
| 1 |
梓潼县人民医院 |
16 |
专业技术 |
内科 |
1322001 |
2 |
十三级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学历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为35周岁以下。 |
|
|
|
医技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
| 专业技术 |
外科 |
1322002 |
2 |
十三级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
|
|
| 专业技术 |
妇产科 |
1322003 |
2 |
十三级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
|
|
| 专业技术 |
重症医学科 |
1322004 |
1 |
十三级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
|
|
| 专业技术 |
病理科 |
1322005 |
1 |
十三级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
|
|
| 专业技术 |
药剂科 |
1322006 |
2 |
十三级及以上 |
药剂学或
相关专业 |
|
|
|
|
| 综合管理 |
信息科 |
1322007 |
2 |
十级及以上 |
卫生信息管理 |
|
|
|
|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
| 综合管理 |
财务科 |
1322008 |
1 |
十级及以上 |
会计学或财务
管理专业 |
|
|
|
|
| 综合管理 |
信息科 |
1322009 |
2 |
十级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或国民教育本科 |
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 |
|
|
|
|
| 综合管理 |
办公室 |
1322010 |
1 |
十级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或行政管理 |
|
|
|
|
| 2 |
梓潼县中医院 |
12 |
专业技术 |
儿 科 |
1322011 |
2 |
十三级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 |
临床医学 |
|
|
|
|
医技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
| 专业技术 |
妇产科 |
1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