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见习大学生鉴定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所在学校
专 业
见习单位
见习岗位
指导老师
职务
见习起止时间
见习内容
鉴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一式四份,县政府办公室、见习单位、团县委、学校各保存一份。
2.大学生见习结束后在此表后附见习 总结。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