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省份:广东 工作地点:中山 招聘人数:2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2名大队协管员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一)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消防大队协管员,消防大队协管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2018年1月15日,3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需提供《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带齐相关证件资料。
报名地点: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17号,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
联系人:陈小姐15019906990/0760-22810280
(二)报名要求
1、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已填写好的《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连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军人证等及其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两个以上岗位的人员将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除需提交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一份(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四、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将于1月17日上午9:00举行,面试将于1月19日上午9:00举行。地址: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17号,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
2、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当场发放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体检人员的考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项目、合格标准按照三角镇政府招聘雇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和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报考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给拟聘人员办理相关用工手续。聘用期间不适合岗位的,将调整岗位(按新岗位定酬),或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执行《三角镇机关雇员管理办法(修订)》、《三角镇机关雇员薪金福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1、《2018年三角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018年1月11日
附件下载:附件12018年三角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下载:附件2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源:
http://www.zs.gov.cn/main/zwgk/open/view/index.action?id=229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