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8年01月莱芜市莱城区事业单位招聘250人公告(五)
2:2018年莱芜市莱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2018年莱芜市莱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8年莱芜市莱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除满足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3、如何理解“应回避关系人员”?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或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财务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必须在2018年1月29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5、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1月2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8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6、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7、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并且与现场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8、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以及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指2015年、2016年、2017年退役的)应聘的,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允许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面向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为莱芜市内连续任职满2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村党组织书记。 定向招聘岗位均为综合类岗位。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0、面试前的资格审查需提供哪些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2018年莱芜市莱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一份、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对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入伍通知书和《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须提交学历证书、身份证、镇(街道)党委出具的连续任职满两届及同意推荐的证明。 2018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能够正常毕业),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报考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岗位的考生,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应一并提交“7月31日前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否则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承诺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 11、现场资格审查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齐全指定材料,可否延期补交有关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需要说明的是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12、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2月3日(8:30-11:30;14:00-16:00)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凤城西大街148号,莱城区政府308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区别下列情况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复印件),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完成减免确认手续后,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13、如何确定自己所报考的岗位笔试使用哪类试卷?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各岗位笔试试卷类型根据各岗位性质来确定。比如综合类岗位考综合类试卷、教育类岗位考教育类试卷、卫生类岗位又根据专业性质不同细分为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招聘岗位有不同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确定。 14、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5、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应注意什么? 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在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在“工作单位”栏填写签约单位名称。在资格审查时,还需要签约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16、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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