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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部门 |
招聘岗位 |
人数 |
招聘条件 |
工作内容 |
雇员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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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
国资监管专员 |
1 |
(1)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具有会计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以上职称)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同时具有8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大型企业财务管理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3年以上财会部门负责人以上的财务管理岗位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部门负责人以上岗位工作经验。
(3)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财务、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精通企业营运分析、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资金筹划、融资及资本运作经验。
(4)具有战略前瞻性思维,较强的判断和决策能力、人际沟通和协调能力,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良好的职业操守、原则性强、保密意识强。
(5)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并且有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工程施工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1)协助领导对所监管国有企业报审的种类事项进行专业性审核;
(2)接受并跟踪所监管企业报送的各类备案材料,了解和监测所监管企业的情况;
(3)为佛山新城国有企业的战略布局、规划发展提供专业性建议;
(4)协助领导进行国有企业监管政策法规研究;
(5)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专业技术 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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