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考试网提醒您关注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发布时间:2018-01-31 截止日期:2018年2月2日 所属省份:上海 工作地点:上海 招聘人数:5名为进一步提升长兴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充实监管力量,经研究决定,长兴镇食安办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就招聘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文字表达能力,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本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开展工作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报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被聘用人员正式录用后年报酬约为7万元(含社保金、公积金等)。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7日—2018年2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2.报名地点:
长兴镇食安办(长兴镇海舸路525号),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1--56854648(总机)。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1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登记报名。
4.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笔试。
5.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长兴镇食安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对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承诺和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不全,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四、考试方式与内容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关于笔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关于面试。
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参加该岗位笔试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证件材料等事宜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告知考生。
4.关于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宜
监督电话:021-56857006。
来源:
http://changxingxiang.shcm.gov.cn/cm_cxx_bzxw_zxgg/2018-01-30/Detail_5910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