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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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2-27 截止日期:2018年3月2日 所属省份:广西 工作地点:岑溪 招聘人数:若干为更好完成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局现面向社会招聘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行为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4.身体健康
(二)具体要求
1.学历: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18—35周岁(在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专业:专业不限,但环境科学类、环境工程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4.特招会计人员1名,熟悉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中专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
5.其他: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办公软件。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污染源普查员10名,会计人员1名,为编外人员,从事污染源普查相关的工作。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岑溪市环境保护局七楼办公室(育才路岑溪中学对面)。
3.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岑溪市环境保护局招聘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员报名表》(附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
(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扫描(若有请提供);
4.资格审查和考试。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选定入围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加计算机操作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2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资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污染源普查员的工资为2500元/月(含五险,①养老保险、②失业保险、③工伤保险、④医疗保险、⑤生育保险)。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岑溪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8220581
附件:岑溪市环境保护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员报名表
岑溪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26日
附件:岑溪市环境保护局招聘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员报名表
来源:
http://www.cenxi.gov.cn/article_show.php?id=69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