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二次。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按《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我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我局官方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或办公地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咨询: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028-61888083;监督举报:成都市监察局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28-61888190)。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局或所属招聘单位岗位表中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帐号:成都人社局)
十二、特别提示
按本公告报考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应用软件维护岗位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限制度,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或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局无关,特此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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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2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 2018年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2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
| 主管部门 | 招 聘 单 位 | 招 聘 岗 位 | 应 聘 资 格 条 件 | 笔试科目类别 | 面试比例 |
| 公益属性 | 名 称 | 联系电话 | 地 址 | 招聘总数 | 名 称 | 类 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代码 | 专 业 | 学历学位 | 职 称 | 其 它 |
|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益二类 | 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028-61835011/18981795951 | 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港通北三路1899号 | 29 | 会计 | 专业技术 | 1 | 2009 | 本科:会计学专业、会计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学专业、税务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初级会计及以上会计职称 | 1.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C | 1:03 |
| 研究生: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专业。 | 2.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
| 出纳 | 专业技术 | 2 | 2010 | 本科:会计学专业、会计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学专业、税务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初级会计及以上会计职称 | | C | 1:03 |
| 研究生: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专业。 | 1.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2.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
| 学生心理辅导员 | 专业技术 | 3 | 2011 | 本科:心理学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 1.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及以上; | C | 1:03 |
| 研究生:心理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 | 2.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机械专业教师A | 专业技术 | 1 | 2012 | 研究生: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机械制造及自其动化专业、材料工程专业。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 | C | 1:03 |
| 1.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机械专业教师B | 专业技术 | 1 | 2013 | 研究生:电气工程类、机械制造及自其动化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 1.三年及以上职业教育工作经历; | C | 1:03 |
| 2. 持有钳工、工具钳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车工、数控车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国家级机械制造类(钳工、工具钳工、车工、数控车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技能比赛三等奖者及以上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
| 3. 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2014 | 研究生:电气工程类、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 1.具有2年及以上工业机器人专业教学或工业机器人应用工作经历; | C | 1:03 |
|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
| 3. 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新能源汽车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 | 2 | 2015 | 本科:车辆工程专业;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 1.本科报考者,须持有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和汽车维修工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2年以上新能源汽车行业从业工作经历; | C | 1:03 |
| 研究生:车辆工程专业。 | 2.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汽车维修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2016 | 研究生:车辆工程专业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 1.本科阶段为车辆工程专业、汽车维修工程教育专业、汽车服务工程专业; | C | 1:03 |
| 2.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2017 | 本科:信息安全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讲师 | 1.持有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C | 1:03 |
| 研究生:计算机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 3.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2018 | 研究生:通讯与信息系统专业、信息管理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 1.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C | 1:03 |
| 轨道交通运营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 | 2 | 2019 | 研究生: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研究方向: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运营管理)、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研究方向: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运营管理)、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研究方向)、智能交通与信息系统工程专业(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研究方向)。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 1.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C | 1:03 |
| 轨道交通机电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 | 3 | 2020 | 研究生:电气工程专业(研究方向:城市轨道交通电机与电器、轨道交通电气化与自动化)、机械工程专业(研究方向:城市轨道交通技术与装备、城市轨道交通电机与电器)。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 1.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C | 1:03 |
| 轨道交通车辆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 | 3 | 2021 | 研究生:车辆工程专业(研究方向:城市轨道车辆设计与理论)、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研究方向:轨道交通牵引传动与运行控制)、控制工程专业(研究方向:轨道交通安全控制技术)。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 1.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C | 1:03 |
| 国际商务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2022 | 研究生:国际商务专业、国际贸易学专业。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 1.有2年及以上国际商务教学或企业国际商务工作经历者可以放宽到国际商务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以放宽到国际商务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C | 1:03 |
| 2.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思政教师A | 专业技术 | 1 | 2023 | 研究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 1.2017年12月31日前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第一作者或独著发表学术论文1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