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面试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如系社会人员应出具本人签署的无工作单位的情况说明、个人缴纳社保证明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大学毕业证,或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享受定向招聘政策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市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的岗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科目为A类的岗位按照《公共基础知识》小分排序,笔试科目为C类的岗位按照《教育公共基础》小分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我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我局官方网站(http://www.cdedu.gov.cn/)、招聘单位网站或办公地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咨询:成都市教育局人事处,028-61881677;监督举报:中共成都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28-61881680)。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或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局无关,特此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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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成都市教育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18年成都市教育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
主管部门 |
招 聘
单 位 |
招 聘 岗 位 |
应
聘 资
格 条 件 |
笔试科目类别 |
面试比例 |
公益属性 |
名 称 |
联系电话 |
地 址 |
招聘总数 |
名 称 |
类 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 |
专 业 |
学历学位 |
职 称 |
其 它 |
代码 |
成都市教育局 |
公益一类 |
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 |
028-86630297 |
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树德里4号 |
1 |
财务人员 |
专业技术 |
1 |
1011 |
本科:会计学(11020300)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助理会计师及以上 |
1、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3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3、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须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详情见公告)。 |
A |
1:03 |
研究生:会计学(120201)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
028-86133248 |
成都市青羊区文庙西街4号 |
4 |
财务人员 |
管理岗位 |
1 |
1012 |
本科:会计学(11020300)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助理会计师及以上 |
1.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须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详情见公告)。 |
A |
1:03 |
研究生:会计学(120201) |
信息化项目管理 |
管理岗位 |
1 |
1013 |
教育技术学(0401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
计算机系统结构(081201)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81202)
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 |
普通高等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