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省份:广西 工作地点:合浦县 招聘人数:8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2名司法警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法官助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法官助理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3.具有法学(法律)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具备与法官助理岗位相适应的的工作能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书记员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电脑中文录入速度较快,具备与书记员岗位相适应的的工作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学(法律)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者优先;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司法警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学(法律)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者、公安院校毕业生及体育专业毕业生优先;报考者属复退军人的,其学历条件可以放宽为中专;
4.该岗位适合男性,要求身高不低于170cm,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1.现场报名:报名者直接到合浦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者均应向合浦县人民法院提交学历证书、身份证、近期免冠彩照2张、户口本、计生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身份及学历学位证件经核对后现场归还)和1份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18年2月27日—2018年3月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现场报名及材料提交地点:合浦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咨询电话:0779-7216332)。
合浦县人民法院地址:广西合浦县廉州镇迎宾大道138号。
三、资格审查。
由合浦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按照上述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者,通知考试。
四、考试
1、法官助理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法学基础理论、法律知识水平及写作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素质。最终总成绩按照笔试分数与面试分数6:4构成。即总得分=(笔试卷面分/试卷满分×100)×60%+(面试总得分/面试满分×100)×40%。
2、书记员考试:包括记录测试和面试,记录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书写能力和记录水平;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素质。最终总成绩按照记录测试分数与面试分数6:4构成。即总得分=(记录测试得分/记录测试满分×100)×60%+(面试总得分/面试满分×100)×40%。
3、司法警察考试: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身体素质和体能水平;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素质。最终总成绩按照体能测试分数与面试分数6:4构成。即总得分=(体能测试得分/体能测试满分×100)×60%+(面试总得分/面试满分×100)×40%。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考试工作由政工科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合浦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组织实施,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六、体检
符合录用者,须提供体检报告。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每年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社会在职人员的,其须解除与原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八、工资待遇
法官助理试用期间工资为1800元/月,书记员、司法警察试用期间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法官助理工资为2000元/月,书记员、司法警察工资为1800元/月,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其月工资从工作年限届满的次年开始逐年增加50元;并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不安排住宿。
2018年2月27日
合浦县人民法院招聘人员报名表
来源:
http://hp.gxcourt.gov.cn/info/1025/54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