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省份:安徽 工作地点:泾县 招聘人数:5名因工作需要,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开招聘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5名(属编制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计划
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男女不限);招聘岗位:缮证岗、收费岗、发证岗。
三、招聘条件
(一)户籍在本县的常住人口。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1983年01月25日—2000年1月25日之间出生的)。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的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315办公室(桃花潭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
3、报名材料: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同底版),《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4、报名时每人收取笔试费45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写作、时事政治。
2、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占60%,写作占30%,时事政治占10%。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和百分制计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与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收取面试费每人80元。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和考察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笔试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高学历者、有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者优先。
2、体检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或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应达到最低分数线)。
(五)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天。
2、公示无异议且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五、被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薪酬福利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工作期间,被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县国土资源局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二)被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两年一签。
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被聘用人员因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辞退。
用人单位对被聘用人员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试用期内月工资15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按照《关于加强对占编聘用人员、经县政府批准编外招录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自聘人员管理的通知》(泾人社(2017)371号)规定执行,统一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享受国家法定假期。聘用期间食宿自理。
六、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均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中的相关栏目^91考试网示,各环节公示时间均为5天。
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县国土局电话:0563-5120908;
县人社局电话:0563-5102637。
泾县国土资源局、泾县人社局
2018年3月9日
附件: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33.0KB]
附件:2018年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13.5KB]
来源:
http://www.ahjx.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aa235657f8b9a733261abc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