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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12 截止日期:2018年3月23日 所属省份:广西 工作地点:平南县 招聘人数:2名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平南县委员会平南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以下简称平南县接待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平南县接待办公室编外工作人员2名。
二、应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基本的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技巧。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形象端庄大方,举止文雅,身体健康。
(四)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年龄不超25周岁(1993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3.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2张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附后),到平南县接待办公室报名(平南县人民政府大院内,机关食堂四楼)。
(二)资格审查与筛选
1.平南县接待办公室收集汇总报名人员名单及有关资料,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与筛选,确定初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平南县接待办公室通知初步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到平南县接待办公室进行复审,并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平南县接待办公室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
2.平南县接待办公室研究确定招聘人选。
3.组织确定的招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编制外人员,不属于聘用制职员,平南县接待办公室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编外工作人员的月工资参照平南县本级财政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平南县接待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许乐戈,电话:0775-7823935、13878569303。
中共平南县委员会平南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附件下载:平南县接待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来源:
http://www.pnxzf.gov.cn/188/38880.htm